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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42条《若干政策措施》全力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

发表时间:2023-01-19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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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全力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1月16日,江苏省政府正式印发了《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苏政规〔2023〕1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

  据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沈剑荣在1月18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上向媒体介绍此次出台的《若干政策措施》共有四个特点:

  在具体内容方面,重点聚焦消费市场不振、投资信心不强、外贸订单下降、稳岗扩岗难等问题,出台更具针对性的政策措施,用政策流”温暖市场主体

  在政策制定方面,突出“干货”和“含金量”。比如去年江苏先后出台助企纾困政策“苏政40条”“苏政办22条”,得到广大市场主体普遍好评,对推动经济持续回稳向好,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增量政策制定过程中,会同省有关部门,创新提出29条解渴有效、务实管用、具有更高“含金量”的新政策,还有在新增减税降费、降低物流成本,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防疫药品器械生产研发,提升医疗保障能力等等。

  在实施时间方面,既考虑全年、又着眼当前;在推进实施方面,充分发挥省级层面协调作用,强化省市县三级联动,提升政策执行效率和实施效果。

  《若干政策措施》共12个方面涵盖42条:

  持续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包括对住宿餐饮等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

  强化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设立100亿元规模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资金贷款,省财政从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贴息资金1亿元,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增产增效。依托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为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2023年,江苏省工信厅将围绕打造数实融合第一省的目标,以大规模实施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省财政将安排12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工业企业开展免费诊断、高端化改造升级、智能制造及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和融合应用创新等项目建设,使政策更加普惠可及,力争再推动1万家企业完成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任务。

  支持工业企业开展免费诊断、高端化改造升级、智能制造及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和融合应用创新等项目建设,推动中小企业上云用平台,加快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安排9.5亿元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围绕省“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确定的产业体系,采取定额补助和拨改投相结合的方式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

  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在各设区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率(不含生育保险缴费率)和个人缴费率之和基础上,降低1个百分点。支持企业连续生产、春节期间稳岗留工等。

  帮助企业减轻负担。包括强化水电气生产要素保障,阶段性缓缴工程质量保证金等。

  降低物流成本。对每月通行次数在30次(含)以上的公路客运班线客车给予ETC通行费八五折优惠,对运政苏通卡货运车辆给予通行费八五折优惠。降低主要港口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加强邮政快递人员物资保障等。

  着力恢复和提振消费。支持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和促消费工作,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文旅行业恢复发展,及时宣传出入境旅游政策等。如:安排9000万元省级文旅产业发展资金,重点支持产业融合、赋能乡村、数字文旅等项目,促进文旅企业恢复发展、创新发展。加大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对小微文旅企业支持力度,2023年投放的新项目数量占比不低于30%。

  积极扩大有效投资。通过试行用地承诺制等方式加大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力度,支持引导民间投资发展,强化市县重大项目资本金配套等。

  促进外贸外资稳中提质。安排财政资金支持外贸稳中提质,推动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加强重点外资项目调度服务等。江苏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安排7亿元支持外贸稳中提质工作,开展百展万企拓市场行动,支持企业参加超100个境外线下重点展会,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对出境参展企业展位费给予最高80%的补助。对资金周转确有困难的企业,实行保费分期缴纳的便利措施。加大“苏贸贷”融资功能推广力度,发挥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增信保障作用,帮助外贸企业提升融资能力。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支持房地产业合理融资需求,优化调整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等。

  大力支持防疫药品器械生产研发。支持创新药、创新医疗器械研发,减免相关药品、医疗器械注册费、产品检验收费等。对已完成I、II、III期临床试验的,以及由江苏注册申请人获得许可并在江苏生产的创新药(药品注册分类为中药1类、化学药1类、生物制品1类),按照不同研发阶段,择优给予最高3000万元资金支持。对进入国家和江苏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的医疗器械产品,以及对进入上述程序、首次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第三类)且在江苏生产的医疗器械产品,择优给予最高2000万元资金支持。对每个单位每年累计支持额度不超过1亿元。对上述在江苏生产的创新产品,省补助比例最高占地方投入的50%。

  着力提升医疗保障能力。安排财政资金支持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加大医保对基层医疗机构倾斜支持力度等。

  优化提升政府服务。优化信用修复服务,加强对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等。(雨田)


编辑:李芊诺

责编:张永杰

审核:陈雪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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