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煤矿资源整合技改工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13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矿资源整合技改工作的通知》,指出在煤矿整合技改期间,擅自施工的一律按非法建设论处,取消整合技改资格,依法予以关闭。
国家安监总局同时列举了5种应予以取消整合技改资格,并由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的煤矿,包括资源整合或兼并重组方案批复之日起一年内(因企业原因)未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的,安全设施设计批复之日起一年内不开工等。
根据《通知》要求,煤矿资源整合技改项目必须包含在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煤矿资源整合或兼并重组方案中,经核准或备案并取得采矿许可证、完成设计审批等行政许可手续之后,方可作为建设项目进行管理,纳入各级监管部门日常监管范围。
作者:曹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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