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业报 曹雅丽
近日,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据介绍,《条例》共九章81条。围绕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京津冀数字经济协同发展、保障和监督等方面作出规范。
《条例》突出顶层设计,构建数字经济发展制度体系;突出统筹共建,弥合数字基础设施“鸿沟”;突出共享开放,释放数据要素改革红利;突出创新引领,培育发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突出深度融合,促进产业数字化转型;突出数字治理,提高现代化治理效能;突出协同合作,推动京津冀数字经济协调发展;突出激励保障,做实做细各项措施。
数字经济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近年来,河北省围绕做大做强做优全省数字经济,大力实施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双轮驱动”,数字经济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
据了解,河北省数字经济规模从2016年的7773亿元(人民币,下同)增长至2020年的1.21万亿元,年均增长11.7%,占GDP的比重由2016年的24.4%提高到2020年的33.4%,规模居全国第11位,同比增长10.5%,占GDP比重达33.4%。
2021年,全省电子信息产业主营收入达到2367亿元,同比增长22.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今年1-4月完成主营业务收入762亿元,同比增长26.4%。累计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230个,入选国家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14个,上云企业达到6.7万家。河北省两化融合指数达到54.7,排名全国第12位,比2020年前进2位。工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58.2%,居全国第3位。工业互联网带动经济增长指数为73.5,显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8.8,排名全国第7位。
然而,核心产业规模小、制造业数字化水平较低、科技创新能力薄弱等成为河北数字经济在高速发展的同时遇到的一些难题。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周英表示,破解数字经济发展难题,亟需制定一部数字经济领域的综合性地方法规。在国家层面尚未进行专项立法的前提下,加强新兴领域立法探索,对打造河北省数字经济新优势、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加快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
《条例》提出,应当制定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路线图,推动钢铁、装备制造、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等传统优势行业加快数字化转型。支持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形成数字设计研发、智能生产制造、数字运维等领域的自主数字产品和数字服务,推动传统产业优势转化为数字经济发展优势。鼓励和支持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带动产业集群中小企业普及数字化应用,促进集群企业协同发展。
《条例》指出,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先进制造业,提高企业生产和管理效能。推动大型工业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集成应用创新,带动供应链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中小型工业企业运用低成本、快部署、易运维的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普及应用工业互联网。
《条例》提出,推动实施“互联网+”绿色制造。加快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孪生、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绿色制造领域的应用,提高绿色制造效率和效益。构建资源能源和污染物公共数据库,提升资源能源管理与环保治理精准化水平。引导工业企业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资源能源和污染物全过程动态监测、精准控制和优化管理,推动碳减排,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条例》还提出,加强数字技术在能源产业链各环节的深入应用,加快传统能源和新型能源生产的数字化改造,推动实现能源生产的实时监测、精准调度、故障判断和预测性维护,提升能源生产效能。推动电力基础设施数字化,建设完善能源大数据中心,推进能源数据汇聚,加强综合能源网络建设,实现分布式能源和分布式智能微电网协调互补,推进新型绿色能源生产和消费。
此外,引导钢铁、建材、食品、医药、煤炭、石化、汽车等大型工业企业采购销售平台向行业电子商务平台转型,鼓励工业企业与平台对接,推进网上交易、支付结算、供应链金融、大数据分析等综合服务延伸,提高供应链产业链协同水平。
京津冀数字经济协同发展
首次专设京津冀数字经济协同发展一章,成为是《条例》一大亮点。
精准把握河北“三区一基地”建设功能定位,《条例》要求对接京津数字经济相关产业发展、承接产业转移成果,构建与京津在要素、网络、标准等方面一体化的现代物流体系。同时,《条例》指出,河北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动与北京市、天津市协同建设移动基站、传输光缆、算力等信息基础设施,协同建设工业互联网、智慧能源、智慧民生等融合基础设施,协同建设重大科技、科教、产业技术创新平台等创新基础设施,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协同、布局协同、应用协同,推进与京津执行统一的数据技术规范,实现公共数据信息系统兼容。
《条例》指出,根据河北省在京津冀区域功能定位,协同谋划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布局,打造数字经济产业链集群、产业链生态,提升区域内数字经济产业链整体竞争力。推动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承接京津科技创新资源,推动建设河北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环京津科技园区、协同创新重要节点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打造京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承载高地。
推进与北京市、天津市生态环境联防联治实现一体化、网络化、智能化,深化大数据在京津冀生态环境监测、监管等领域的应用,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与北京市、天津市标准统一、监管协同。
此外,根据《条例》,河北省将支持培育区块链、量子信息、虚拟现实等产业;推动智慧销售、无人配送以及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动数字技术与冰雪运动和冰雪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开展数字田园、数字植物工厂、数字种业等高端农业;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和智慧交通应用示范;发展互联网医院、远程医疗、线上便民服务等“互联网+”健康医疗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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