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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减轻企业负担:合理设置排污口整治过渡期

发表时间:2022-04-03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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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改革工作,但是排污口“找不到主”“没人负责”是长期困扰基层管理工作的突出问题。4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邱启文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关情况时表示,《实施意见》要求,生态环境吧逐个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对于难以确定的,由属地市县级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或由其指定责任主体,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一是逐步明确责任主体。二是压实属地管理责任。

  入河入海排污口一头连着江河湖海,一头连着生产生活,是打通水里和岸上的关键环节。排污口虽小,但是问题很复杂,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排污口子有的是明口,有的是暗口,有的是“大口子套小口子”,还有不少是私搭乱接的“口子”错接、混接问题。为了推动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生态环境部充分吸纳试点成果和地方经验,明确了“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分类整治要求,倒逼岸上污染治理,实现全过程监督管理。邱启文解释说,全过程监督管理就是受纳水体,排入江河湖海就是受纳水体,再往上就是排污口,排污口再往上就是排污管线、排污通道,再往上就是排污企业,整个过程全链条监督管理,推动流域海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一是加强规划引领。二是规范设置审核。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四是强化科技支撑。

  违法违规设置排污口、生活污水直排、借道排污等问题,是人民群众关心的痛点、难点问题,1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围绕现存排污口“怎么治”、新设排污口“怎么审”、日常“怎么管”等问题对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了系统部署,提出了“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的要求,各地结合实际细化排污口类型,制定实施整治方案,以截污治污为重点开展整治。邱启文表示,从2019年起,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省市相继启动了长江、渤海和黄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一是基本摸清了排污口底数。二是初步理清了污水排放来源。三是推动了一批排污口立行立改。

  生态环境部针对不同流域、海域排污口特点,指导地方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扎实有序推进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对于确有困难、短期内又难以完成排污口整治的企事业单位,可以合理设置过渡期,生态环境部会加大技术指导帮扶,帮助企事业整治。邱启文强调,生态环境部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减轻企业负担。一方面下放审批权限,生态环境部本级不审批排污口设置,授权各流域(海域)监督管理局负责省界国境边界、负责省与省之间存在一些争议、项目环评报告书由生态环境部审批的重大项目排污口的审批,由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其他的都是由省里属地化管理。一方面为了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审批效率,生态环境不做好“一网通办”,实行网上审批,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孟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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