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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21年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2万余起

发表时间:2022-03-21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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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从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核心目标,以保护生态空间和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重点,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全市生态环境部门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近2.23万起。固定源方面,立案查处5860起,实施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等案件650起;移动源方面,分别处罚超标重型柴油车1.42万辆次,非道路移动机械2219台次,检测场19起;全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1.47亿元。

  执法全面有力 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结合污染源特点和生态环境管理目标,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了蓝天、碧水、净土、自然生态保护等11个方面60项具体执法任务,为改善生态环境提供了坚强执法保障。
  深入开展“一微克”执法行动。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蓝天保卫战。针对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工业企业、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等重点领域,全市组织开展了“夏季攻坚”“进工地”“进驾校”“节假日旅游客车”等“一微克”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涉气检查11.7万家次,抽测重型柴油车290万辆次。在细颗粒物(PM2.5)、总悬浮颗粒物(TSP)浓度排名靠后的重点区域开展“点穴式”执法。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对68个街道(乡镇)、工业园区等开展了七轮次精准执法,共检查点位3384个,推动解决各类环境问题870起,进一步压实属地环保责任。
  加大水和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围绕“保好水、治差水、护饮水”目标,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组织开展污水处理厂、涉重金属排放单位、地下水污染防治单位、入河排污口、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行业执法检查,推动解决涉水问题835起。对于水质监测数据不达标及排名靠后的街道(乡镇),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区生态环境、公安、水务等部门,完成了大清河、北运河流域专项执法,发现并督促解决河道管护不及时、农村生活污水直排、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突出问题。稳步加强生态执法监管,持续将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执法作为年度生态环境执法重点工作,严格落实《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加强巡查和污染源检查;紧密结合“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加强问题点位执法。
  推进土壤和固废专项执法。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对全市重点污染地块和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并对中、高风险地块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土壤安全。围绕化工园区、化工基地等重点区域,化工、制药、汽车、电子等重点行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及年产生危险废物10吨以上企业等重点单位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保障环境安全。
  优化执法方式  不断提升执法效能
  实施分类管理差异化执法。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研究制定了《北京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暂行办法》,将351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以非现场方式为主开展执法检查,提供帮扶服务。将全市污染源分为重点、特殊和一般污染源,以“双随机、一公开”作为日常监管执法的基本手段,按照不同比例随机抽查,做到分类管理、差异化执法。全年完成双随机执法检查2.27万家次。
  深化科技手段运用。通过科技手段在执法中运用的不断深化,执法能力和执法效能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比如,利用在线监控系统,对540余家工业企业的排污情况实施全天候监控;在全国率先试点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网格报警功能,提高执法精准性;强化对机动车检验机构三级网络监管,检查检测场1.24万场次,处罚违法行为19起。小到一辆机动车,使用机动车遥感、黑烟抓拍进行非现场执法;大到大尺度的生态空间保护,利用卫星遥感和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开展巡查排查,都体现着北京市科技化的执法特点。
  开展普法帮扶引导企业守法。“谁执法、谁普法”,把普法宣传贯穿执法全过程,通过开展“送法入企”、发布警示案例、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督促指导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设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没有主观过错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共对100余家次企业做出不予处罚决定,引导企业及时主动改正轻微违法行为,达到以执法促守法的效果。
  深耕基础素质  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大练兵提高综合执法能力。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年度综合执法重点工作,开展以“执法铁军担使命,立足岗位铸尖兵”为主题的全年全员全过程练兵活动,将日常监督执法、专项执法以及违法案件查处等实际工作作为练兵主要内容,培养出一批执法尖兵、科技执法能手和办案高手,切实提升生态环境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创新执法模式增加实效。在“点穴式”执法中,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统筹,首次以“市区两级混编、被检查区两两相互交叉”的检查模式开展执法;组织东城、西城两区执法人员,开展餐饮行业和报警网格交叉帮扶,共发现环境问题917起,交由属地督促整改。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整合执法力量,相互学习经验,发挥了“1+1>2”的效果。
  下一步,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将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核心目标,推动落实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要求,服务发展大局,继续方向不变、力度不减,重点在减污降碳协同、污染防治和生态空间保护、执法方式优化等方面持续发力,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执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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