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历史任务,各地区推动共同富裕的基础和条件不尽相同,有必要选取一些条件相对较好的地方先行示范,浙江富裕程度高、均衡性强,具备条件。2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支持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推进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业司司长哈增友介绍,2021年5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 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目的是逐步建立先富带后富、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和评估体系,探索破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有效途径,为全国推动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2021年,浙江人均GDP达到11.3万元,城乡居民收入分别21年、37年居全国省区第一位。”哈增友说。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孟刚认为,浙江关于共同富裕示范区前一阶段推进情况,可以用“五个关键词”:第一个关键词是“使命担当”,深刻理解共同富裕的时代意义、核心要求、本质要求、目标任务和实现途径。第二个关键词是“整体谋划”,构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四梁八柱”。第三个关键词是“变革引领”,通过组织变革引领社会变革。第四个关键词是“改革创新”,以重点领域改革牵引带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第五个关键词是“上下联动”,全力争取国家层面政策保障和改革授权。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谢晓波表示,2021年7月,浙江开始研究起草《浙江省“扩中”“提低”行动方案》,目标是推动率先基本形成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聚焦这一目标,浙江提出了量化目标,核心指标就是到2025年,浙江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50万元群体比例要达到80%、20—60万元群体比例要达到45%。
谢晓波说,《浙江省“扩中”“提低”行动方案》核心内容,可以用“8+9”来概括。“8”就是推动“扩中”“提低”的八大实施路径。浙江从“社会结构系统性优化”全局出发,提出了促就业、激活力、拓渠道、优分配、强能力、重帮扶、减负担、扬新风八大路径,切实发挥好“扩中”“提低”改革对共同富裕各领域改革牵引带动作用。比如,在促就业方面,提出了健全就业促进机制、着力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营造公平就业环境等举措;在优分配方面,提出了建立健全科学工资制度、创新完善有利于调节收入差距的财税政策制度、完善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构建新型慈善体系等举措;在强能力方面,提出了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增强职业教育适应能力、提升高等教育发展质量、完善终身教育开放共享体系等举措。
“9”就是当前阶段重点关注的九类群体。按照全面覆盖和精准施策相结合的原则,在推动八大路径全面落地基础上,瞄准增收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扩中”重点群体和收入水平低、发展能力弱的“提低”重点群体,提出了当前阶段需要重点关注的九类群体。其中,针对九类群体包括技术工人、科研人员、中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高校毕业生、高素质农民、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进城农民工、低收入农户、困难群体,率先推出了一批差别化收入分配激励政策。比如,技术工人主要从工资制度、培育机制等方面提出具体的激励举措;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主要从用工管理和权益保护、技能培训、社会保障等方面提出具体的激励举措。后续,浙江还将推动构建“全面覆盖+精准画像”基础数据库,对重点群体政策实施情况开展效果评估,并不断调整完善重点群体类别,推动更多人迈入中等收入行列。
谢晓波强调,《浙江省“扩中”“提低”行动方案》是一个系统的综合性文件,在下一步工作中,浙江将聚焦“扩中”“提低”难点堵点,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撑,特别是针对“扩中”“提低”八大实施路径和九类重点群体,找准切入口、突破口,制定重点领域专项政策和重点群体激励方案,构建“共性+个性”政策工具箱,让共同富裕真正成为看得见摸得着的幸福图景。(孟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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