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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监局进一步加强煤矿防灭火和瓦斯防治工作

作者: 邹洁 发表时间:2021-12-14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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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我国煤矿发生了8起瓦斯事故,造成34人死亡。而11月25日,俄罗斯克麦罗沃州库兹巴斯矿区利斯特维亚日纳亚矿井发生的一起煤尘起火引发的瓦斯爆炸事故,造成51人死亡、63人受伤。为深刻吸取国内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煤矿防灭火和瓦斯防治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国家矿山安监局日前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煤矿防灭火和瓦斯防治工作。
  通知提出,强化《煤矿防灭火细则》宣贯落实,加强煤矿防灭火和煤层自然发火防治工作,严禁违规动火作业,强化机电运输设备检查,严禁设备超期、“带病”运转。
  在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方面,通知提出:
  要强化煤矿瓦斯防治措施落实。煤矿企业要及时分析“一矿一策、一面一策”措施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好2022年的措施编制工作;补充测定和完善各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的瓦斯参数;合理规划保护层开采,做到“应保尽保、可保必保”;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开展井下钻孔施工、轨迹测定、封孔、抽采等工作,确保抽采效果;从防突、瓦斯治理措施及现场效果等方面,严格开展抽采达标评判;严格落实总工程师日分析制度,按月度更新防突预测图,发现异常情况要认真分析到位,制定专项措施;规范防突员管理,严防出现“假预测”现象。
  要强化关键环节风险研判与管控。煤矿企业要加强对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过地质构造、石门揭煤、一翼或矿井通风系统调整、巷道贯通、初采初放、启封密闭等关键环节的风险研判,制定专项措施,强化现场管理,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充分发挥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作用。煤矿企业必须做好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按规定对安全监控设备进行调校、测试,确保甲烷(瓦斯)电、风电闭锁有效;严禁过滤屏蔽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等系统的上传数据。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安排专人查看国家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及时督促煤矿处置存在的安全风险。对瓦斯超限浓度超过1.5%、超限时长大于10分钟的,要督促煤矿上级公司进行追查;对瓦斯超限浓度超过3%、超限时长大于5分钟的,要立即安排专人现场查明原因,督促煤矿制定措施、认真整改、严肃追责,并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报告。对存在高频率、高浓度、高时长瓦斯超限报警的煤矿要开展重点检查。
  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通知要求做好岁末年初等关键时期的监管监察工作,抓好重点措施落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要将保供矿井、采掘失调矿井列为重点监管监察对象,防范煤矿超能力、超强度开采带来的重大安全风险。要以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推进系统性、区域性问题集中攻坚,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邹洁)

作者:邹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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