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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支持科技含量高的绿色产业企业在科创板上市融资

发表时间:2021-10-28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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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上海加快打造国际绿色金融枢纽 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施意见》 (以下简称 《实施意见》),自2021年11月1日施行。其中明确,到2025年,上海将基本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碳交易、定价、创新中心,基本确立国际绿色金融枢纽地位。
  此外, 《实施意见》还提出支持符合绿色发展理念的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或挂牌融资,支持科技含量高的绿色产业企业在科创板上市融资,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再融资和并购重组。鼓励上市公司加强绿色信息披露,支持上海证券交易所研究推进上市公司碳排放信息披露。
  加强绿色金融市场体系建设是 《实施意见》中七大主要任务中的第一项。
  《实施意见》称,支持资本市场更好服务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支持符合绿色发展理念的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或挂牌融资,支持科技含量高的绿色产业企业在科创板上市融资,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再融资和并购重组,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
  《实施意见》提出,推动建立金融市场环境、社会、治理 (ESG)信息披露机制。通过社会责任报告、企业公告、绿色金融年度报告等形式,鼓励上市公司加强绿色信息披露。支持上海证券交易所研究推进上市公司碳排放信息披露。推动金融机构开发更多基于ESG投资理念的金融产品。提高投资人ESG投资意识,鼓励金融机构在投资流程中全面嵌入ESG评价。
  《实施意见》还称,将推动金融机构绿色转型,探索强制性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试点,为国家层面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
  据悉,加强绿色金融人才培育也是《实施意见》的重点内容之一。 《实施意见》表示,要将绿色金融人才纳入紧缺人才目录,将符合要求的优先列入上海人才开发计划,对入选重大人才开发计划的人在居住、出入境、工作许可证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便利。大力吸引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绿色金融人才,加大青年绿色金融人才培育和集聚力度,对紧缺急需的核心业务骨干,符合条件的可直接引进落户。
  同时, 《实施意见》还在国际化方面提出要提升上海绿色金融国际化水平,鼓励境外投资者通过上海金融市场开展绿色投融资。发挥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跨境资金流动先行先试优势,为绿色企业提供更便利的跨境投融资服务。加强与国际金融组织在绿色金融领域的合作。促进绿色金融国际交流,建立绿色金融合作机制。积极推动气候投融资国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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