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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动高水平绿色建筑发展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作者: 曹雅丽 发表时间:2021-10-25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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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工业报 曹雅丽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10月21日正式向社会公开。10月25日,国新办举行《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发布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张小宏表示,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政策措施效果持续释放,试点示范作用初步显现,适合绿色发展要求的城乡建设体制机制正在逐步形成,为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城乡建设领域还有很多方面与绿色发展不相适应,面对新阶段、新形势、新任务,城乡建设领域必须重点突破、率先变革,实现绿色发展。
  张小宏表示,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这个文件对“双碳”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文件中特别提到了要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质量这一任务。
  “城乡建设领域确实是碳排放的大户,而且随着城镇化过程的推进和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碳排放占比预计还将呈上升的趋势。针对当前城乡建设当中存在的‘大量建设、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突出问题,《意见》从区域协调发展、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绿色建筑、绿色建造等方面提出了系统解决思路,包括建立健全区域和城市群绿色发展的协调机制,推进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共建共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补短板和更新改造专项行动以及体系化建设,提高城乡基础设施体系化水平;实施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推广绿色化、工业化、信息化、集约化、产业化建造方式,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等等。这些措施,对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实现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目标、推动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都将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关键作用。”张小宏表示。
  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司长田国民表示,中办、国办印发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要建立健全基础设施建档制度,推进城乡基础设施补短板和更新改造专项行动以及体系化建设,建设公交优先、绿色出行的城市街区,加强交通噪音管控,加强城市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持续推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统筹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及集中供热替代等重点任务。
  田国民表示,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落实《意见》部署,统筹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和绿色转型发展。一是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二是大力推进基础设施的普查建档,力争到2023年底前,基本摸清设施底数,到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全覆盖。三是印发实施“‘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强统筹,加快设施体系化建设。四是大力推动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提高设施的智能化水平和运行效率。五是持续推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建立污水处理系统运营管理的长效机制。
  关于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方面,田国民介绍,我国绿色建筑工作起步于本世纪初,相对于发达国家晚30年左右,但发展的速度非常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陆续发布了工程建设标准20余项,对各类民用建筑绿色评价,以及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绿色改造等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撑。同时,印发了《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办法》和《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到目前,已基本形成了目标清晰、政策配套、标准较为完善的推进体系。经过各地共同努力,绿色建筑发展也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20年底,全国累计绿色建筑面积达到了66.45亿平方米。但是绿色建筑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技术要求落实还不够充分、地域发展还不够平衡、市场推动机制还不够完善等问题。
  田国民表示,中办、国办印发的《意见》提出,要实施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规范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管理,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加强财政、金融、规划、建设等政策支持,推动高质量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大力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发展零碳建筑,实施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建立城市建筑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数据的共享机制,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应用等。
  田国民表示,推动高水平绿色建筑发展,是实现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的重要举措,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抓手。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按照《意见》要求,抓紧开展相关工作,一是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进一步提升绿色建筑占比。二是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在适宜气候区推广超低能耗建筑。三是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提升建筑节能低碳水平。四是加强建筑运行的管理,降低建筑运行的能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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