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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监局开展矿山外包和煤矿安全生产检查

作者: 邹洁 发表时间:2021-09-13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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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工业报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推进托管煤矿、资源整合煤矿和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决定近期组织开展矿山外包工程和资源整合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异地督导检查。
  此次督导检查将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矿山外包工程和资源整合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落实《煤矿整体托管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深入查找矿山外包工程和资源整合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矿山转包、违规分包和煤矿假整合假重组等行为,督导检查地方政府落实矿山安全监管职责情况,推进矿山安全高质量发展。
  针对矿山企业,将督导检查是否按照《通知》要求逐一对照26项整治重点内容进行全面自查;是否形成自查报告;是否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逐条整改;自查问题是否准确,是否漏报瞒报自身存在的问题;是否存在有外包、有资源整合但未上报的情况。
  针对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将督导检查是否按照本地区制定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是否组织并督促矿山企业开展自查,是否督促企业自查整改到位。是否对辖区有外包工程的煤矿、资源整合煤矿和有外包工程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逐矿明确检查组,确定各检查组负责人,是否逐矿开展检查;专项检查是否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发现的问题隐患是否判定准确;对查出的问题隐患是否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罚;是否对停产停建矿山明确监督单位和责任人,是否在其复工复产时开展专项检查;是否对查出的重大问题建立台账,是否纳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两个清单”。
  督导将以现场检查为主,结合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要注重发现企业自查整改不到位、部门推动工作不力,以及托管煤矿未实施整体托管、托管能力不足,矿山转包和违规分包、资质挂靠,煤矿假整合假重组等突出问题,注重抓反面典型,促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督导发现的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将移交地方矿山安全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将查处和整改情况报送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全基础司。同时也将发现总结矿山企业、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形成的制度、机制成果和好的经验做法。(邹洁)

作者:邹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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