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外国投资者非常关注,国家发展改革委正会同商务部等部门抓紧制订2021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计划年底前出台。9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国家发展改革委专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外资司司长刘小南介绍,在修订2021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过程中,国家发展改革委坚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大方向,在把握开放节奏的同时进一步放宽制造业、服务业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同时还要更好发挥自贸试验区扩大开放“试验田”作用,通过更高水平开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初步考虑,与2020年版相比2021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数量会有所减少,争取做减法,限制措施会更加精准,在管理框架和模式上也将进一步完善。”刘小南表示。
近年来,根据国务院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有关部门和各地方,特别是外商投资大省,已就与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不符的政策法规开展过多次清理,主要是推动给予外资企业准入后国民待遇,开展投资促进、保护和服务工作,采取多种措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成效不断显现。
刘小南表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与地方政府共同努力,突出抓好三个“进一步”。一是进一步推动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全面实施。要进一步清理同外商投资法及实施条例不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方面做出新成效。
二是进一步落实外资准入后国民待遇。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要求,在政府采购、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许可、标准制定、项目申报、人力资源政策等方面,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依法依规及时解决外资企业合理诉求。
三是进一步加强与外资企业的交流。采取多种途径更加积极主动向外资企业宣介有关法律和政策,帮助外资企业融入新发展格局,特别是引导推动外资企业在碳达峰碳中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创新驱动发展等方面更多把握投资机会,融入产业链、供应链,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作用。(孟凡君)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