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关于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财税支持政策的方案》已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近期公开发布。9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表示,财政部将会同有关方面认真组织实施,同时加强对地方的指导,督促地方财政部门按照《关于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财税支持政策的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细化政策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支持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2021年截至目前,中央财政安排长江经济带沿江省市各项转移支付达3.2万亿元。”许宏才介绍说。
长江经济带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11个省和直辖市,横跨我国东中西三大板块,人口规模和经济总量占据全国“半壁江山”,生态地位突出,具有独特优势和巨大潜力,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对有效扩大内需、稳定经济增长、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许宏才介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组织专门力量对长江经济带发展的特点及各方面诉求进行了深入调研,有关部门和地区一致认为,出台必要的财税支持政策有利于解决长江经济带发展面临的一些体制机制障碍和突出问题,有利于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确保实现党中央、国务院战略意图。
许宏才说,财政部会同沿江有关省市、各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细化具体政策措施,形成了《关于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财税支持政策的方案》,从五个方面提出了17项具体政策措施。一是完善财政投入和生态补偿机制,谱写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篇章。二是支持综合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区域协调发展新样板。三是支持沿海沿江沿边和内陆开放,构筑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四是支持加快破除旧动能和培育新动能,塑造创新驱动发展新优势。五是支持长江经济带城乡融合发展,绘就山水人城和谐相融新画卷。
财政部预算司司长李敬辉认为,政策出台到政策落地和发挥实效关键在抓落实,《关于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财税支持政策的方案》正式印发后,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切实加强统筹协调,狠抓工作落实,形成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共抓保护的强大合力,主要从三个方面来落实:第一,财政部将对政策措施作进一步的实化、细化和量化。第二,与投资、金融、产业、人才等政策形成组合拳,更好发挥好财税政策和资金的效益。第三,发挥沿江省市各级政府责任主体的作用。
实际上,中央财政不断加大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污染治理,长江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2018-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长江经济带沿江省市各项转移支付达9.6万亿元,年均增长11.8%,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总额40.8%;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方面同样将长江经济带作为重要因素考虑,2018-2021年下达沿江省市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6.1万亿元,年均增长28.5%,占全国的比例41.1%,充分体现了对长江经济带的支持。(孟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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