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个月来,我国部分大宗商品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涨幅明显偏离供需基本面,超出了恢复性上涨的合理范围。6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6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孟玮介绍,为促进国内价格指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充分借鉴国际经验、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基础上,近日制定出台了《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并将于8月1日起施行。
“《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有利于促进包括大宗商品在内的重要商品和服务市场价格的合理形成,推动我国价格指数市场健康发展。”孟玮认为。
6月16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布公告称,即将组织投放铜、铝、锌国家储备。孟玮表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此次投放面向中下游加工制造企业,实行公开竞价,在参与条件方面尽可能向中小企业倾斜。
孟玮介绍,今后一段时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视市场变化适时开展多批次投放,及时增加市场供应,缓解企业成本压力,促进价格回归合理区间。针对部分大宗商品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涨幅明显偏离供需基本面,超出了恢复性上涨的合理范围的现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迅速行动,多措并举,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加强供需双向调节,比如落实提高部分钢铁产品出口关税等政策,督促重点煤炭企业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增产增供,抑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开展钢铁去产能“回头看”检查等。二是开展大宗商品市场监管,联合调研市场交易情况,约谈重点行业企业及协会,调查核实涉嫌操纵市场、哄抬价格问题有关线索,督促有关市场主体守法合规经营,近日会同市场监管总局、证监会建立了期现货市场联动监管定期会商机制。三是纾解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困难,特别是加大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帮扶政策落实力度。“通过一系列举措,从目前情况看,市场投机炒作开始降温,部分大宗商品比如铁矿石、钢材、铜等商品价格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回落。”孟玮认为。
《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试行)》遵循规范行为、优化服务的原则,围绕价格指数编制、发布和信息披露、运行维护、评估、转让和终止等各种行为,提出了系统规范要求。其中,明确规定价格指数行为主体应独立于价格指数所反映的商品和服务市场的直接利益相关方,要充分披露价格指数行为主体的基本情况、指数编制方案、指数最新值的简要计算基础和过程、自我评估结果,编制方案应包括价格信息采集点的选择标准、使用主观判断的条件及优先级等。同时,强调价格主管部门可对价格指数行为开展合规性审查,对不合规行为采取惩戒措施。
实际上,为切实保障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平稳,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的意见》,印发了《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 做好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预案》,并召开视频会议对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孟玮认为,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一系列组合拳,既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又直面突出问题解决,有利于大宗商品保供稳价,防止价格上涨对民生领域带来影响。(孟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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