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国内一线智能手机制造商在2014年成立了硬核联盟,由华为、联想、OPPO、Vivo、酷派、金立、魅族等九大手机厂商组成。现在,除了小米,几乎所有国产手机巨头都是硬核联盟成员。硬核联盟也被称为移动互联网增值服务组织,在国内做游戏分发,以及做一切移动应用、移动内容分发,要绕开硬核联盟几乎是不可能的。
“硬件即渠道”。突出的表现就是,目前国产安卓手机应用商店的游戏分账比高达50%,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30%)。事实上,在硬核联盟成立以前,国产安卓渠道呈现百花齐放的局面,很多互联网公司,如阿里巴巴、百度、腾讯、360等,都在参与渠道竞争,也提出了较低的渠道分账比。而在手机厂商达成联盟后,安卓渠道分发的格局很快稳定下来,50%的分账比也成为了主流。
2021年1月1日早上,华为游戏中心突然下架全部腾讯游戏产品,又于当天晚上重新上架。这背后的事件细节不得而知,但大家都知道,这一事件的导火索就是渠道分账比例问题。而有媒体称,最终事件的解决还是腾讯做出了让步。
强大的互联网巨头在手机厂商面前都不得不妥协,更是很少有互联网公司敢在安卓应用渠道这个市场进行大量投入。
如今,“易用宝”这一产品横空出世,号称能够集合几乎所有常用的手机APP,用户下载了“易用宝”,就无需再下载安装其他APP,这无疑对手机应用商店的渠道控制带来了挑战,因而受到手机厂商的抵制也不足为奇。
对于手机应用商店是不是形成垄断,争议由来已久,在国外也有类似案例。2019年5月,美国最高法院在关于App Store反垄断案件中判苹果公司败诉,裁定消费者可以提起反垄断诉讼,挑战苹果公司对iPhone应用程序市场的独家控制权。这起案件源于一群iOS用户声称,苹果通过其独家的应用程序商店不公平地推高了应用程序价格。新的裁决确定,应用程序买家是苹果的直接客户,赋予他们继续进行反垄断诉讼的权利。这一裁决虽然不会对苹果形成直接的判罚,但可能会改变数字平台与其用户之间的关系,让客户有权以违反反垄断法为由起诉科技平台。
美国众议院反垄断司法小组委员会去年也在一份报告中说,凭借对iOS的控制,苹果掌控了iOS设备上软件发行的垄断权力。苹果的应用商店App Store是iOS设备分发应用程序的唯一渠道,苹果不允许在它的iOS移动设备上安装其他竞争对手的应用程序商店。该报告援引iOS开发人员的话称,苹果“利用iOS积极地破坏了开放网络的进展”,迫使其它公司只能选择App Store。
业内人士称,封禁竞争对手这种行为破坏互联互通和开放竞争,属于典型的滥用垄断的做法。但在新的反垄断形势下,打破垄断是可能的。比如,此前在被欧盟委员会处罚后,微软开放了接口文件,放弃了捆绑策略,为Windows操作系统下的浏览器市场和在线多媒体播放器市场带来充分竞争,为包括腾讯在内的创新企业提供了参与相关市场竞争的机会,更为消费者创造了更多的选择。
据悉,国内也有很多学者和机构正对应用市场的垄断进行研究。如西南政法大学、重庆邮电大学等院校的学者都开展了“应用商店经营者滥用相对优势地位的反垄断法规制研究”“互联网企业滥用相对优势地位行为的法律规制研究”等课题。
为了预防和制止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今年2月发布了《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其中指出,“互联网平台,是指通过网络信息技术,使相互依赖的多边主体在特定载体提供的规则和撮合下交互,以此共同创造价值的商业组织形态。”如此看来,手机应用商店应属于互联网平台,也应遵守反垄断相关原则。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本质属性和基本特征,垄断是竞争的“天敌”。现在我国反垄断力度不断加大,正是看到了垄断扼杀了太多创业、创新者的热情,给消费者权益带来了巨大损害,阻碍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易用宝”事件又掀起了对手机应用市场垄断的讨论,大量中小科技企业也都在期待反垄断走向深入,激发科技向上向善的动能,给创新、创业者一个更为公平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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