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孙矿玲,陕西省委农办秘书处处长刘守峰出席,介绍全省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
孙矿玲说, 农民收入偏低是陕西“三农”工作最突出的短板,长期以来,陕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直徘徊在全国第26、27位左右,且绝对值差距呈逐年拉大趋势。
据《实施意见》提出,以增加农民收入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明确具体措施,扭住四个收入途径不放手,下决心下力气促进全省农民持续增收。大力发展县域经济,特别是群众参与度高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组织更多的农民外出务工。持续深化“3+X”特色现代农业工程,强化延链、补链、强链,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支持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民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小农户的发展能力。鼓励社会资本下乡,与农村集体、农民群众合作开发闲置土地、房屋资源。探索建立普惠性农民补贴长效机制。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
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保证刚性需求。采取“长牙齿”的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防止耕地“非粮化”,同时今年将建设290万亩高标准农田;强化政策保障,辅之以利、辅之以义,千方百计调动群众种粮和地方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强化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只增不减。
满足多元消费。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抓好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开展国家、省、市、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四级联创”,发展休闲农业、订单农业和乡村体育文化旅游等新业态新产业。
脱贫攻坚工作体系向乡村振兴平稳转型
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持续推进脱贫地区产业提档升级,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确定并支持一批国家级、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抓好定点帮扶、对口支援、社会帮扶等。工作机制上,做好脱贫攻坚工作体系向乡村振兴平稳转型,做到工作不留空档、无缝对接。
实现安全供给。提升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水平,实施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和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分类管控等重大行动,加强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令”。
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实施意见》将乡村建设作为一项行动提出来、在重要位置摆出来,就是要不断地加强建设、持续改善,让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编好规划。省委、省政府将2021年确定为乡村建设规划年,充分体现了规划先行的重要性。要科学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保留乡村特色、不搞大拆大建。实施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创建10个示范县、100个示范镇、1000个示范村,打造乡村振兴的示范样板。
建好硬件。突出宜居,推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全面改善路、水、电、气等设施条件;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统筹推进农村改厕、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和改善村容村貌。紧盯宜业,实施数字乡村建设行动,支持5G、物联网等新基建向农村覆盖延伸,重点改善冷链物流等既方便生活又促进生产的基础设施,并完善长效管护机制。
抓好软件。加强乡村公共服务,聚焦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问题,持续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持续深化农村改革
《实施意见》把深化农村改革作为一个部分单列出来,就是要赋予县级更多资源整合使用的自主权,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见实效,激活农村资源要素活力。
加快推动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实现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
着力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稳妥有序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探索“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
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巩固拓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成果,实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壮大示范行动,用3年时间打造100个省级示范村,推进“空壳村”全面清零。
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关键要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要求,真金白银地投、真刀真枪地干。在财政投入上,明确了加大省级预算向农业农村倾斜力度,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等措施。在金融支持上,提出了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等措施。在社会资本投资上,充分发挥各类政府投资基金和农业政策性金融作用,按市场化方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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