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研究全面落实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 “零容忍”工作要求。会议提到,必须坚决维护投资者利益、严肃市场纪律,对资本市场造假行为 “零容忍”。
今年以来,金融委多次强调打击资本市场造假欺诈行为,通过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坚决打击、遏制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活动,促进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关于打击资本市场造假和欺诈行为的问题,会议明确,市场主体的诚信建设,事关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违法犯罪行为是资本市场的 “毒瘤”,损害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危及市场秩序,制约资本市场功能的有效发挥,必须坚决、果断、及时地加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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