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向市场明确定向可转债挂牌、转让、转股、回售、信息披露等业务规范,近日,上交所起草了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 《实施办法》),公开向市场征求意见。
《实施办法》对定向可转债的相关业务安排基本能够满足现有定向可转债的个性化条款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操作的需求,投资者完全可以在网上完成定向可转债的转让、转股、回售等申报操作。
据悉,截至目前,上交所已完成6家上市公司定向可转债的发行登记,合计采用定向可转债支付重组对价近20亿元,配套募集资金超过50亿元,有力支持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和再融资。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