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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中国工业报从青岛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加强对海洋旅游工作的统筹协调,青岛市委、市政府组织成立了由孙立杰、朱培吉两位市级领导任指挥长,发改、公安、财政、规划、城管、交通、海洋、文旅、体育、海事等15个政府部门、8个涉海区市、3个国有企业参加的青岛市推动海洋旅游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明确了有关职责,加强了统筹协调,提升了海洋旅游相关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针对青岛海洋旅游存在的“基础设施薄弱、经营主体‘小散乱’、发展业态相对落后、制度建设缺失、海岛旅游尚待破题”等5大问题,海洋旅游专班办公室起草制定了《青岛市海洋旅游高质量发展总体方案》,通过健全海洋旅游产品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构建“一湾、三线、四区、多岛”的海洋旅游布局,将青岛的区位和资源优势转化成为产品和市场优势,着力塑造具有国际知名度和美誉度的“海上画廊”海洋旅游品牌,打造国际知名海洋休闲旅游目的地。组织印发了《青岛市海洋旅游重点工作清单及责任分工》,对22项重点任务明确责任单位,明确完成时限,定期调度,挂牌督办。截至目前,《青岛市邮轮游艇帆船码头规划(修订版)》已经正式印发施行,《青岛市推进海洋牧场与休闲旅游融合发展实施方案》已由青岛市政府正式印发;奥帆中心经海底世界至轮渡码头海上旅游航线,以及奥帆中心至崂山太清码头航线正在加紧开辟,预计最快将于明年3月和5月分别与广大游客见面。
青岛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刘高军发布了《青岛市游艇租赁管理办法(试行)》。“目前我市游艇休闲处于自发无序经营状态,存在法规体系不健全、监管体制不完善、服务安全质量不高等问题,”刘高军介绍说,“《青岛市游艇租赁管理办法(试行)》对游艇租赁企业资质、经营管理、安全管理等提出具体要求,对形成统一、开放的游艇租赁市场体系,促进游艇休闲经营健康发展,提升青岛海洋旅游城市形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具有积极意义。”
青岛市体育局副局长谭鹏发布了《青岛市帆船水上摩托艇旅游管理暂行办法》《青岛市海洋潜水项目管理与服务导则(试行)》。其中,《青岛市帆船水上摩托艇旅游管理暂行办法》共24条,结合青岛实际,从船艇适用范围、部门管理职责、经营者备案要求、从业人员自律、促进行业协会作用发挥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以备案的形式对经营性帆船、水上摩托艇实行“一船(艇)一号”统一管理,完善了事中、事后监管。《青岛市海洋潜水项目管理与服务导则(试行)》共25条,对部门管理职责、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自律、行业协会作用发挥、监督管理原则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青岛市海洋发展局海域海岛管理处处长王法庆发布了《关于公布青岛市首批海上旅游活动区域的通告》。《通告》明确了海上旅游活动区域范围图示和坐标,对在海上旅游活动区域活动提出了管控要求,对海上休闲娱乐行为和相关经营活动进一步进行规范,确保旅游用海活动符合规划要求、用海行为合法合规。“划定我市首批海上旅游活动区域,是落实市委关于加强滨海休闲度假旅游的部署要求,推进我市海洋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为进一步做好海洋旅游规划提供保障和科学依据。”王法庆谈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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