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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加强通信管理 组织建立“谢绝来电”平台

发表时间:2021-02-28 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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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31日从工信部获悉,工信部已形成《通信短信息和语音呼叫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提出,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或者用户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其中,用户未明确同意的,视为拒绝。用户同意后又明确表示拒绝接收的,应当停止。

  征求意见稿提出,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为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短信息和语音呼叫服务的接入服务及通信资源,还应当建立预警监测、大数据研判等机制,通过合同约定和技术手段等措施,防范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发送的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的商业性电话。

        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发送端口类商业性短信的,应当确保有关用户已同意或请求接收,并保留用户同意凭证至少五个月。 并且应当在短信息中明确标注通过其服务发送短信的组织或个人的名称、联系电话,提供便捷和有效的拒绝接收方式并随短信息告知用户,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用户拒绝接收设置障碍。

  对于涉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预警和处置等应急类公益性短信息,情况危急的,相关企业应当按照电信管理机构有关应急预案和机制,先行发送,有关部门事后应当向电信管理机构补办有关手续。

  工信部将组织建立全国统一的“谢绝来电”平台,引导相关组织或个人尊重用户意愿规范拨打商业性电话。同时鼓励用户自主选择合适的移动智能终端安全应用软件等防侵扰服务手段,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当用户认为其受到商业性短信息或商业性电话侵扰,或者收到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内容的短信息或电话的,可向12321受理中心进行投诉。(王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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