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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重申不再新增化工园区

发表时间:2021-02-28 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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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河南省近日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河南省化工园区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得进行改建、扩建(涉及环保、安全、节能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原则上不再核准(备案)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额低于3亿元(不含土地费用)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的项目,高新技术化工产业项目,涉及环保、安全、节能技术改造项目除外)。

  《意见》提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专业化工园区和有关产业集聚区(以下统称化工园区)实施精准排查评估,分类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一企一策”“一园一策”开展整治。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回头看”,依法停产整改一批、转产退出一批、搬迁改造一批、关闭取缔一批。将认定、公布化工园区名单,对高安全风险和较高安全风险等级的化工园区限期整改提升。

 

(亚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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