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开始后,在与应急管理、气象、水利等部门完善天气预警和协调联动机制的基础上,吉林煤监局又启动了汛期天气每日会商研判机制,每日研究判断是否需要发出天气预警信息、是否需要责令停产撤人,力争暴雨不淹井、确保淹井不伤人,着力防范化解水害重大风险,
省局和分局(站)指定专人领导、专人负责每日会商研判,每周汇总辖区预警矿次、撤人矿次,遇有极端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并把煤矿企业暴雨灾害预警、预报、预防处置机制运行情况作为每次计划监察、明查暗访的必查项,督促煤矿企业提高汛期煤矿安全的警觉性、防范措施的有效性。对机制不健全、落实不到位、撤人不及时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早在今年3月份,吉林煤监局就针对东北“桃花水”灾害特点,超前进行风险分析研判;4月份又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水害防治专项监察,截至目前监察18矿次,查处各类事故隐患90条,实施行政处罚39次,停止采掘工作面12处,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5台套。对水害防治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的矿井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严肃约谈,促进煤矿企业进一步树立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邹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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