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业报记者 孟凡君
当前,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经济形势均处于下行通道,疫情严峻程度不断升级,为了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中央及地方政府快速出台了一系列有力的金融、财政及劳动用工措施,防止企业出现经营困难,以期降低疫情对经济的短期影响。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介绍,结合困扰中小企业生存发展的长期问题来看,目前现有政策仍是杯水车薪,应该通过各级政府牵头,结合当地中小企业发展实际,精准施策、持续发力,继续围绕立法、金融、资本、财税等方面,研究出台一整套可操作性强、帮扶有力的政策规范,帮助广大中小企业打赢这场战“疫”。
新冠肺炎疫情当下,中央及各地方对财政方面出台一系列政策,主要利好集中在减税收、降成本、促预算以及政府导向基金方面,一定程度上通过“信贷+债券”组合方式解决疫情期间中小企业融资困顿问题。“但措施力度有限,并且地方政府层面制定的解决方案存在适用的局限性,对纾解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仍亟待中央出台一系列更加积极、稳健的措施。”方燕认为。
新冠肺炎疫情之下,中小企业利好政策包括“金融支持政策,财政支持政策,劳动用工政策支持”,但在现有政策下,我国中小企业仍面临的困境,比如收入和现金流中断、运营成本不断增加、营商环境差、中小企业融资难等。
中小企业是中国经济的中坚力量,保障了 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突如其来的疫情之后就是经济、就业的更大疫情。对于处于经济转型期的社会,对于广大中小企业和实体经济转型者来说,将面临持久的挑战和考验。方燕分析,中央和地方政府在现阶段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但优惠政策多数指向疫情防控重点保护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享受的实质性红利政策较为有限,并且存在在各地政策不一的情形。
方燕表示,通过对全国 52 个地区应对疫情过程中支持中小企业出台的文件进行梳理分析后,发现中央层面应当统一出台更有针对性的、强有力的举措,在疫情过后恢复期内继续给予中小企业优惠政策,让中小企业尽快渡过难关,国家经济运行尽快步入正轨。一是继续提供金融政策支持。二是继续加大财政支持。三是继续加大相关税费减免。四是强化应对疫情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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