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国家煤矿安监局召开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视频会议。国家煤矿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黄玉治在会议上强调,要紧紧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目标任务,切实把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解决煤矿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的攻坚行动,标本兼治、系统治理、精准施策,扎实推进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会议指出,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大举措,是防范化解煤矿重大风险、遏制同类事故反复发生的迫切需要,是推进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途径。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务求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着力解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抓落实上存在差距等问题。要发挥安委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建立部门协同联动和联合执法机制,着力解决思想不重视、工作一般化的问题。要精准制定实施方案,细化阶段目标任务,着力解决方案上下一般粗、缺乏针对性的问题。要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主体责任监管监察和诚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抓安全主动性、自觉性不高的问题。要狠抓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着力解决法规标准和制度措施不落实、同类事故反复发生等“老大难”问题。要创新监管监察方式,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着力解决执法不精准不严格的问题。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统筹做好全年各项工作,坚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与“一通三防”监察、“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等专项工作相结合,与“两类”煤矿产能重新核定、异地监察执法、汛期安全等其他工作相结合,确保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完成。
记者了解到,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的煤矿专项实施方案,国家煤监局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将从八个方面着力,包括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体系,推进落后产能淘汰退出,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大煤矿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力度,推进煤矿安全基础建设,推进煤矿安全科技创新和“四化”建设,着力提高监管监察执法效能等。
目标是到2022年时,形成更加科学完备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煤炭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隐患排查和风险预控体系更加完善,煤矿安全基础保障能力明显提升;监管监察执法效能显著提高,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矿井基本实现远程监管监察;涵盖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各方面的煤矿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基本形成,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邹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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