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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建中:能源政策要增强协调性

发表时间:2021-02-28 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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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出台和发布何种能源政策,即产生与之相应的能源供应和消费方式,进而影响至经济增长方式与经济发展方式。日前,中国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副院长吕建中认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应立足国情实际和发展阶段,坚持实行稳健务实、协同灵活的能源政策,推动新时期能源事业高质量发展。

  能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能源问题的核心是能源安全,直接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对国家繁荣发展、人民生活改善、社会长治久安至关重要。随着环境保护、气候变化等方面的矛盾日益凸显,能源安全的内涵也发生了重大变化,进一步强调保障可持续的能源供应。

  吕建中强调,对于更准确研判能源形势、科学制定能源政策提出了新要求新标准,如何有效把握能源政策的基本取向、实施力度、覆盖广度、推进节奏、协同配套,将是新时期推动我国能源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

  目前,我国在能源转型过程中,各种深层次矛盾逐渐显露,深层次问题日益凸显,这对于更准确研判能源形势、科学制定能源政策提出了新要求新标准。但是,能源政策的要义就是使政策对象朝着政策制定者希望的方向努力,避免反向行动,同时进行必要的杠杆调节。“政府的能源政策可根据能源供应、消费及转型的实际需要,分为鼓励性政策和限制性政策,通常会采取鼓励与限制相结合的方式。”吕建中表示。

  当前,影响能源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十分复杂,不确定性因素和挑战较多,我国依然存在着能源管理体制上“政出多门”问题,一些政策相互冲突和矛盾,执行协调难度较大。吕建中认为,当内外部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及时进行政策调整,增强协调性。因此,在政策取向上,我国应坚持和实施开发与节约并重、节约优先的方针,继续实行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和生活消费模式转变,加快建设节能型国家和节约型社会;立足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现实,更好地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加大国内能源资源开发力度,增强能源自主供给保障能力,合理控制对外依存度。(孟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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