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日前在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保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提出,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保企业,鼓励保险公司加强与企业对接,并根据企业停复工及受损情况,适当延长保险期限、优惠或缓缴保险费。
《通知》还提出,进一步扩大保险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预防费的适用范围,可根据参保企业申请,将保险公司预防费优先用于参保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扩展预防费适用范围的期限至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的结束日期止。对因疫情防控需要复工复产的企业,可优先安排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服务,降低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邹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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