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本报记者从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20年1月16日,浙江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条例自2020年2月1日起正式施。
据了解,民营经济是浙江的最大特色、最大优势和最大资源。2019年,浙江在册民企达233.4万家,占全省企业总数的92%,目前,民营经济创造了浙江63%的投资、66%的生产总值、72%的研发投入、73%的税收、78%的外贸出口、87%的就业岗位和91%的企业数量。
发布会上,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丁祖年表示,《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出台背景民营经济是浙江的最大特色、最大优势和最大资源,民营企业是浙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民营企业家是浙江的宝贵财富。民营经济强则浙江强,民营企业好则浙江好。近年来,由于受到国际国内多种因素影响,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为了依法保护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有必要在立法上先行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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