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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 !为促进民企发展,浙江立法高票通过《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为民营企业“撑腰”

发表时间:2020-01-19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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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业报记者    刘玉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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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本报记者从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20年1月16日,浙江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条例自2020年2月1日起正式施。

  浙江省经信厅副厅长岳阳在发布会上指出,这是全国省域层面第一部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条例》首先填补了立法上“民营企业”定义的空白,将除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外依法设立的企业,都放在民营企业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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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民营经济是浙江的最大特色、最大优势和最大资源。2019年,浙江在册民企达233.4万家,占全省企业总数的92%,目前,民营经济创造了浙江63%的投资、66%的生产总值、72%的研发投入、73%的税收、78%的外贸出口、87%的就业岗位和91%的企业数量。

发布会上,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丁祖年表示,《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出台背景民营经济是浙江的最大特色、最大优势和最大资源,民营企业是浙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民营企业家是浙江的宝贵财富。民营经济强则浙江强,民营企业好则浙江好。近年来,由于受到国际国内多种因素影响,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为了依法保护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有必要在立法上先行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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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制定条例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系列决策要求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深刻阐述了党中央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一贯方针,突出强调“两个毫不动摇” 和“三个没有变”,全面分析了民营企业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六个方面举措。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提出,要健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完善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政策体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去年12月刚刚下发的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对促进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均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具体举措。我省有必要进一步发挥新时代地方立法的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提供良好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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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制定条例是总结提炼浙江经验提出新时代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浙江方案的实践要求。我省作为民营经济的重要发祥地,在去年出台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地方性法规的基础上,以民营企业发展促进为题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全面总结提炼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经验,充分体现了浙江作为民营经济大省强省的发展特色,是浙江以“三个地”的政治自觉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的重要体现,能够为全国民营企业发展促进工作提供浙江方案,贡献浙江智慧。
  (三) 制定条例是推动我省民营企业再创发展新优势的迫切需要。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指出的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我省也不同程度存在。在当前我国经济处于“三期叠加”特定阶段、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中美贸易摩擦等背景下,在省域层面率先出台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十分必要,非常及时。制定好这部重要法规,对于破解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市场准入隐形壁垒、要素获取不平等、政策之间不协调、政策执行不持续或者“一刀切”等问题,依法保护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再创浙江民营经济发展新优势,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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