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工信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2019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该工作的目的是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 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要求,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充分释放内需潜力,壮大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据悉,2019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将围绕生活类、公共服务类、行业类信息消费,新型信息产品,信息消费支撑平台等方面,从提升服务供给、加快服务创新和优化消费环境等方面着力。通过示范引领,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加快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具体如下:
生活类信息消费。支持发展面向文化娱乐的数字创意内容和服务、面向社区生活的线上线下融合服务,增强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升供给品质。
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重点支持面向居家护理的智慧健康服务、面向便捷就医的在线医疗服务、面向学习培训的在线教育服务,推广高效、均等的在线公共服务,拓展居民消费空间。
行业类信息消费。鼓励发展面向垂直领域的电子商务平台服务,面向信息消费全过程的网络支付、现代物流、供应链管理等支撑服务,面向信息技术应用的综合系统集成服务。
其中,行业信息化服务是指支持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依托信息技术技术服务标准(ITSS)体系,培育支撑行业信息化的新兴信息技术服务,推动提升“互联网+”环境下的综合集成服务能力,支持面向信息消费供给侧的信息化改造升级。
现代物流服务指支持发展面向信息消费全过程的现代物流服务,支持物流全程信息融合,支持多式联运综合物流的创新应用,支持无人机、无人车、无人分拣、无人仓等新技术运用,开展物流“最后一公里”应用创新。积极探索利用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开展物流信息溯源及全程监测,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
新型信息产品消费。鼓励升级智能化、高端化、融合化信息产品,重点支持可穿戴设备、虚拟现实等前沿信息产品,鼓励消费类电子产品智能化升级和应用。
信息消费支撑平台。支持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建设,依托体验中心开展信息技能培训,夯实平台支撑。
《通知》指出,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行业专家,依据《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根据专家审核意见研究确定拟支持项目,并对拟支持项目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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