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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出台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发表时间:2019-02-22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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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福州市近日印发《福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明确了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相关要求等。

  办法明确,申请认定的已建立工业设计中心的制造业企业应达到一定规模,重视工业设计中心工作,上年度工业设计中心投入经费占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支出比重达20%以上,近两年内获得5项以上国内外授权专利(版权),并应用于主营产品等。申请认定的专业工业设计企业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0万元,其中工业设计服务收入比例不低于50%,办公研发场所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已获得5项以上国内外授权专利(含版权),或已获5项工业设计相关奖项等。

  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福州市对已认定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实施动态管理,每两年组织一次考核评价。

  (高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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