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发生7.1级地震。灾情发生后,商务部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立即启动一级救灾应急响应机制,全面部署救灾工作,目前已采取四项措施开展抗震保供工作。
安排资金100万元,组织向灾区调运生活必需品等救灾物资;青海商务厅已组织6.5吨方便食品调往灾区;商务部还将组织毗邻地区开展“粥棚献爱心”活动。
组织投放600吨中央储备冻牛羊肉到地震灾区。
组织周边地区生产供应商迅速补充货源,做好方便面、饮用水、火腿肠、盒装牛奶等方便食品供应,并商财政部给予调运补贴。
发挥市场应急数据库作用,迅速组织应急灯、帐篷、棉衣、发电机、千斤顶等货源,配合民政部做好救灾物资保供调运工作。
此外,商务部还下发了《商务部关于恢复青海玉树地震灾区商业网点的紧急通知》,要求在有条件的地震灾区迅速恢复商业网点营业,切实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通知》要求,要抓紧建立临时性商业网点,保障灾区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充分发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超对接”承办企业作用,通过流动售货车、帐篷商店等方式做好灾区商业生活物资应急供应。
《通知》同时要求,自4月15日起,启动灾区商业网点损失和恢复信息日报制度,每日12时前报送商业网点损失、恢复、商业系统人员伤亡情况,并指定专人与商务部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组联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作者:曹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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