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今年4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升2.8%,涨幅比3月份扩大0.4个百分点,社会对于通胀加剧表示担忧,加息预期更加强烈。
对此,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相关负责人特别强调,4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升2.8%,并没有超出此前预期,CPI的变动仍处于温和上涨范围。
该人士指出,当前从涨价的原因看,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涨幅的上升主要原因是去年涨价的翘尾因素较大,以及蔬菜、水果等农产品涨价较多。4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升的2.8%中,翘尾影响约为1.5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1.3个百分点。在新涨价的1.3个百分点中,粮食、鲜菜、鲜果涨价合计影响1.1个百分点,占新涨价因素的84.6%。其中,粮价的持续小幅上涨是政府提高最低收购价政策调控的结果;菜果等价格的上涨主要受灾害性天气等短期因素影响。
而从涨价范围看,构成居民消费价格的八大类指数五升两降一平,与上月相同,并没有出现全面的上涨。当前,工业消费品价格仍在下降,许多农副产品价格还在下跌。4月份,生猪出场价格和白条肉价格分别比年初下跌了18.5%和16.8%,散装豆油和菜籽油零售价格分别比年初下跌2.1%和0.9%。进入5月以来,由于天气好转,北京、沈阳、兰州、重庆、武汉、南京、杭州等地区的蔬菜价格也开始出现回落。5月9日,北京市25种蔬菜平均批发价格比5月初下降了21%;江苏省14种蔬菜平均零售价下降了6%。
据了解,4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涨幅为2.8%,已接近年初所确定CPI涨幅在3%左右的预期价格调控目标。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相关负责人指出,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在3%左右是今年的预期价格调控目标。该人士特别强调,首先,今年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在3%左右,是指全年各月平均的同比涨幅在3%左右,今年1~4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平均水平只有2.4%。
其次,价格是经济运行的综合反映,价格上涨要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相协调。今年一季度我国GDP增速达到11.9%,各行业的景气度也明显提高。相对于GDP的高速增长,目前的CPI涨幅是正常的。
该负责人表示,今后几个月,随着天气好转、农产品大量上市,由蔬菜、水果引发的新涨价因素将有所减弱。但由于去年二季度CPI下降较多,去年12月份上涨较多对今年的翘尾因素还将继续上升,预计二季度价格总水平仍将保持小幅温和上涨的态势。进入三季度,由于翘尾因素的逐渐消失,CPI同比涨幅会逐渐回落。实现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在3%左右的预期调控目标是有基础的。
作者:曹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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