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的2010中国绿色经济政策高层研讨会日前在北京召开。环保部核安全总工程师杨朝飞在会上透露,环保部门正在研究制定“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规范”,涉及环境损害理赔、环境风险评估等多个方面。据了解,“重点行业环境风险等级评估技术规范”也在抓紧制定中。
杨朝飞在主旨演讲中强调,目前,全国环境污染事故呈高发态势,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从实际出发,加强应对污染事故的机制建设,建立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就是重要内容之一。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在政府监督和指导下运行的一项独立的市场活动,是在法制和价值规律的双重影响下的合作契约,是让环境风险下降,企业经营利润上升的一种新型保险。
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机制,实际上就是将环保部门中的一部分职责、职能和职权转移给市场,将部分应对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风险的社会公共管理事务转移给保险公司,环保部门从直接管理变为间接监督,与保监部门共同管理好环境责任保险市场。
杨朝飞告诉记者,将环境责任保险机制建立起来,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保险机构就会主动介入,承担起污染理赔和降低环境风险的重要角色。这是一种间接和柔性的管理方式,效果比较平和,不会激化矛盾。
我国首例环保责任保险赔偿案例是:2008年9月底,已投保的湖南株洲某农药厂发生了氯化氢泄漏事故,造成周边农作物受损,受损农民聚集到厂里索要赔偿,厂群关系一度紧张。承保的平安公司闻讯后立即派人赴现场调查取证,积极参与了企业与农民的理赔协商工作,最终达成了企业、农民、保险公司三方都满意的赔偿协议。
湖南省环保厅副厅长谢立表示,到目前为止,湖南省已有28家企业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获得了保险公司的服务和赔偿,已决、未决赔付金额合计近281万元,理赔案例受到了政府、企业、群众的一致好评。
据了解,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地方试点正稳步推进,目前,湖南、湖北、江苏、浙江、辽宁、上海、重庆、云南、广东等9个省(直辖市)已在全省或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其中,株洲市将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企业所投保险费的50%在当年排污费中冲抵,极大地促进了企业投保的积极性。
据了解,环保部正在加快制定重点行业环境风险等级评估技术规范。目前,氯碱行业环境风险等级评估技术规范已经出台,下一步,将出台硫酸、造纸、合成氨等几个行业的评估规范。在这些文件的基础上,还将出台一个通用的行业风险评估指南。
作者:曹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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