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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季现电荒 发改委三道令牌力控煤价

作者: wy 发表时间:2018-05-15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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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离迎峰度夏的用煤高峰还有一段时间,但近期湖北、湖南、陕西、江西、四川等地电煤库存却频频告急。为了稳定电煤价格,国家发改委三次发文压电煤价格,而在最近一次发布的紧急通知中,发改委表示,将对煤企擅自提价、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给予严厉惩处。
  分析人士认为,目前国内各地出现的煤荒现象,表明煤炭供应处于偏紧水平,而供需矛盾的扩大将会导致煤炭价格进一步上涨,电厂成本压力也会随之增加,极易再度引发电荒。
  电煤荒蔓延
  国家发改委近日展开电煤价格专项检查,强调将2011年重点合同电煤价格维持2010年水平不变,并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涨价。而相关数据统计显示,在夏日用电高峰到来的前夕,各地电煤库存却先后陷入告急的困境。
  其中,湖南全省因缺煤和事故停机的火电机组已达252万千瓦,运行的火电机组中受煤质影响限制出力181万千瓦。若以截至2009年底的火电装机数据计算,近期该省停机及限制出力的火电机组约占其整体火电装机的27.5%。
  湖北省本月底全省电煤库存将下滑至140万吨,低于去年最低160万吨的库存水平,比年初电力供应最紧张时期更严峻。
  江西省自3月底开始出现供用电紧张局面,高峰时电力缺口在130万千瓦左右。
  4月12日,四川电网电煤告急,缺口达2.58万吨,这是今春以来四川电网发出的首次预警。
  业内专家认为,目前部分地区电荒出现的直接原因,还在于市场煤价格高企,电煤合同履约率下降。发改委在电煤价格专项检查中强调,2011年重点合同电煤价格维持2010年水平不变,并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涨价。据悉,2010年重点电煤合同价格约为520元每吨,而目前市场煤价则为700元每吨,每吨差价近200元,这使得部分煤企履约意愿下降。
  最高罚款500万元
  发改委在紧急通知中要求,煤炭企业不得通过降低煤炭质量等方式变相涨价,不得擅自提价或价外加价。各产煤省(区)不得分割市场、限制煤炭出省。国家发改委将重点查处煤炭企业擅自提价的行为,通过降低煤质、以次充好等手段变相涨价的行为,以及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对违反国家规定的煤炭企业,要依法收缴违法所得,并处以五倍以内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无法确定的,最高处以500万元罚款。对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并通报批评,公开曝光。
  据悉,2011年,重点合同电煤价格为570元每吨,这一价格于2010年12月确定。与以往市场化定价不同的是,该价格在发改委的主导下确定。在煤荒近期可能再度出现的预期之下,业内也再次寄望于发改委能采取干预性的措施,重提上网电价方案调整。
  相关报道: 湖北加大电煤采运保供电
  来自湖北省电力公司的信息表明,湖北电网最大负荷和统调用电量4月预计分别增长14.6%和13.5%。如果桃花汛不来,电煤紧张情况没有进一步好转,4月份极有可能出现限电局面。
  据该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湖北火电厂存煤严重短缺,电煤库存不足170万吨,日均减少1.7万吨,比年初电力供应最紧张时期更为严峻。
  据分析,由于目前电煤价格持续处于高位,大多数火电厂采取了观望压价的策略。同时,由于电煤订货结构发生改变,湖北省内水运煤大幅增加,导致运输速度和电厂接卸方式发生改变,给电煤的应急补充带来一定困难。
  此外,在火电装机容量不断增加的同时湖北电煤计划未能同步增长,而主供湖北电煤的河南省自身电煤消耗也在增加,电煤外输量减少。与此同时,往年多发生在三月的桃花汛今年并未如期而至。
  根据上述情况,湖北省电力公司已向国家电网公司和省政府行文,汇报当前用电及资源形势,争取外购电和电煤采运相关支持。同时,督促火电企业加大电煤采运力度;严格执行缺煤停机考核,对电煤存量较低的电厂采取停机或减出力蓄煤的措施,尽量保持主力电厂存煤均匀;加强需求侧管理,严控高耗能、小化肥等企业生产用电。

作者:w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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