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钧
3月28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发布了“关于拟暂停部分企业《公告》的通知”,其中涉及34家汽车企业。该通知指出:“按照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特别公示车辆生产企业(第2批)公告》和《关于建立汽车行业退出机制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2〕349号)的要求,我中心对于列入第2批特别公示的企业进行了汇总,现拟将特别公示期满后,仍未申请准入条件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企业名单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事实上,关于落后汽车企业退出市场,我国早有明文规定。2012年,工信部就曾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建立汽车行业退出机制的通知》中指出,为加快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提高汽车企业核心竞争力,并在汽车行业建立落后企业退出机制。此次是自201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建立汽车行业退出机制的通知》后,将要让其退出市场的第2批企业。据了解,《特别公示车辆生产企业(第2批)公告》于2015年,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公布,当时名单中有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客车及运输类专用车生产企业、摩托车生产企业共92家。经过2年的公示、管理,要求这些企业整改,尽快满足准入条件后,现在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发布的拟暂停《公告》名单中,还剩下34家企业,有的属于死而不僵型,有的属于半死不活型,经过2年多时间整改,依然没有达标。
通知称,这34家是特别公示期满后,仍未申请准入条件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企业。各车辆生产企业如有异议,可于2018年4月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但是这些较长时间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产量极少甚至没有产量,生存困难、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已经成为“僵尸企业”的车企,在期限内恐怕很难通过考核,这意味着上述企业或许难逃退出市场的厄运。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中机中心发布的通知是希望通过强硬手段,迫使僵尸企业或者基本退出市场的企业真正退出,至此,汽车行业的生产资质“终身制”被打破,对提高国内汽车产业集中度,调整产业组织结构,推动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将有利于车市整体的健康发展。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