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形势总体严峻,雾霾天气频发。造成雾霾的因素较多,燃油汽车尾气排放是一个重要方面。新能源汽车则具有显著的环保优势,可以直接降低汽车二氧化碳和其他污染物排放。”江苏省政府副秘书长王志忠在5月9日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新闻发布会上认为,江苏是经济大省、能源消费大省,又是资源小省,缺煤、缺油、缺气,煤炭和油气供应一直比较紧张。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推动了电力的快速发展,江苏全社会用电量和工业用电量均居全国第一。随着国家特高压电网的全面布局和加快建设,跨区域、远距离电力输送必将大规模推进,江苏电力保障能力必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加快新能源汽车特别是电动汽车推广应用,一方面有强大的电力保障,一方面起到了优化能源消费结构、缓解油气供应压力、促进交通运输领域节能的作用。
据介绍,江苏已有南京、常州、苏州、南通、盐城、扬州6市列入国家2013年至2015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范围。2014年全省计划推广新能源汽车5321辆,其中南京2530辆,盐城1009辆,苏州800辆,南通367辆,常州365辆,扬州250辆。据悉,全省年内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至今完成不到十分之一,如何实现?
江苏省政府专门出台了“三年行动计划”和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意见,在购买补贴、电价优惠、充换电设施建设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可行措施。比如,今年该省财政将按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40%对购置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其中纯电动乘用车2.5万元/辆、纯电动客车20万元/辆、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10万元/辆,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6万元/辆,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各市财政也将按照不低于中央财容量每千瓦时800元、最高6万元/辆,燃料电池乘用车8万元/辆,燃料电池商用车20万元/辆。各市财政按照不低于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60%给予补贴。同时,对充换电服务运营商建设的充换电实施费用给予财政补贴,其中,省财政补贴15%,各推广城市财政补贴不低于全省15%。
解决消费者充电难的顾虑。加快充换电实施规划和建设。建成覆盖广泛、布局合理、快速方便的公共充换电网络,是大规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前提和基础条件。同时,调动多方积极性,对有自建自用需求的用户,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经批准可自建充换电实施。
降低购买成本。由于目前电动汽车和电池成本较高,鼓励推广城市充分发挥现代金融功能,在公共领域探索分时租赁、汽车共享、整车租赁、按揭等运营模式,帮助运营企业和服务商降低当期购买支出,实现可持续商业运营。
做到运行监测和服务保障。建立新能源汽车运行监测中心,实时跟踪、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及故障诊断。完善售后服务,各汽车生产企业在各推广城市必须至少设立1个售后服务点,提供24小时应急服务,否则不得进入本地市场。对报废电池自行或指定专门单位进行回收处理和再利用,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
最终的目标,就是让消费者在短期内就能感受到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好处,吸引更多的消费者主动进入这个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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