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通知指出,自2011年10月9日零时起,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均降低300元。这是成品油价格16个月来出现首次下调。
根据通知的具体规定,国内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柴油(标准品)供应价格每吨均降低300元,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8280元和7430元;供交通、民航等专项用户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等额降低,调整后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每吨分别为8680元和7830元。同时,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等额降低,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等额降低。降价后,北京市的90号汽油(Ⅲ)最高零售价格为9480元/吨,0号柴油的最高零售价格为8700元/吨;93号汽油的市场零售价为7.61元/升,97号汽油为8.10元/升,0号柴油为7.53元/升。 (发改委网站)
作者:w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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