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国家质检总局官网上发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1年10月20日前,公众可通过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国家质检总局网站,通过发送电子邮件、邮寄信件等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为了保护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家用汽车产品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三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质检总局起草了《意见稿》。《意见稿》由总则、销售商的义务、修理商的义务、制造商的义务、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责任免除、争议处理、附则八个章节组成。总则规定,家用汽车产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 (周 报)
作者:w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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