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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老挝贸易投资须了解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要点

发表时间:2018-11-26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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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屏


 
 (资料图片) 

 

  作为中国的重要邻国,“一带一路”沿线重要国家,老挝一直就共建“一带一路”与我国保持密切的沟通与合作,是在北京举行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的积极参与方。近年来,中国与老挝的经贸合作正在逐年增多,中资企业对老挝投资的兴趣趋于浓厚,一些有实力的中资企业进入老挝市场,投资领域不断扩大,投资方式也逐渐多样化。目前,中资企业的主要投资领域包括矿产、水电、农林、房地产、园区开发、酒店等。
  据了解,2017年我国对老挝非金融类直接投资流量达13.8亿美元,同比增长139.1%,增长率在东盟国家中位居第一。截至2016年末,在老挝经济特区进驻投资的中国公司已有160多家,注册金额15.5亿美元,占经济特区总投资的23%,其中,工业投资占38%,贸易投资占38%,服务业投资占24%,中国对老挝直接投资存量55亿美元。看到增长及机会的同时,我国企业也应当充分认识老挝国情,了解政策和法律的禁止与限制,规避投资风险。
  
老挝基本人文地理情况
  老挝是中南半岛北部唯一的内陆国家,北与中国相邻,南与束埔寨相接,东为越南,西北方是缅甸,西南毗邻泰国,国土面积23.68万平方公里。老挝全国共有17个省、1个直辖市。万象市是老挝的首都,属于东7时区,比北京时间晚1个小时。老挝属热带、亚热带季风气候,5~10月为雨季,11月至次年4月为旱季,年平均气温约26度。老挝拥有600多万人口,其中包含3万多华侨华人,官方语言为老挝语,但有很多人能使用英语。65%的老挝人信奉佛教,许多禁忌也与佛教有关,如忌讳亵渎佛像等。此外,老挝人还有不能随意触摸他人头部,未获主人同意不能参观其住宅等禁忌。
  农业、水电业、矿业和旅游业是老挝经济的优势产业。矿产资源出口在老挝经济中居重要地位,其境内有金、铜、锡、船、钾、铁、石膏、煤、盐等矿藏,迄今得到少量开采的有锡、石膏、钾、盐、煤等。湄公河老挝段及其支流蕴含着充沛的水力资源,是老挝重点发展的领域。旅游业对老挝来说属于新兴产业,仅有十几年的发展史,却以成为其最主要的外汇收入来源之一,发展速度令外界惊叹。此外,老挝还拥有约900万公顷的森林,产柚木、紫檀等名贵木材,但毁林现象严重,最新数据显示,其森林覆盖率已从1940年70%下降到47%。
  目前,老挝基础设施较差,高速公路、铁路建设落后。老挝金融环境相对宽松,外汇管制正在逐渐放宽。目前,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已在老挝设立分行,太平洋证券在老挝成立了合资证券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在老挝设立了办事处。
  
外国贸易投资正负面清单
  禁止类:1.贸易:老挝禁止进口枪支、弹药、战争用武器及车辆以及鸦片、大麻、危险性杀虫剂、不良性游戏、淫秽刊等商品;禁止出口枪支、弹药、战争用武器及车辆、鸦片、大麻、法律禁止出口的动物及其制品、原木、锯材、自然林出产的沉香木、自然采摘的石斛花和龙血树、藤条、硝石、古董、佛像、古代圣物等。2.投资:老挝禁止投资的行业包括,各种武器的生产和销售;各种毒品的种植、加工及销售;兴奋剂的生产及销售(由卫生部专门规定);生产及销售腐蚀、破坏良好民族风俗习惯的文化用品;生产及销售对人类和环境有危害的化学品和工业废料;色情服务;为外国人提供导游。
  另外,仅老挝公民能够投资的行业有,制陶;金、银、铜及其制品的打制;手工织布和编纺刺绣;工厂的织布、缝纫工作;竹篾、藤凉席的制作;佛象、木雕制作;玩具制作;棉或木棉服装和被褥的制作,铁匠,电焊工等工业手工业行业;金、银、铜及其有价物品的销售;流动和固定零售;成品油零售;财务监督或提供财务服务工作;为外国人教授老挝语;老挝传统乐器制作;手工字母排版;各种广告牌的设计和制作;各种场所的装修;导游和导游的分配;载重车(推土机、自卸车等)的驾驶;铲土机、平地机、打夯机、挖土机的操作;各种信件、报纸、文件的发送;密码工作;汽车美容;普通工人、清洁工、保安;为外国人提供家政服务;美容、烫发和理发;文书和秘书工作;米线制品的生产。
  限制类:1.贸易:进口需要许可证的商品有,活动物(含鱼及水生物);食用肉及其制品;奶制品;稻谷、大米;食用粮食、蔬菜及其制品;饮料、酒、醋;养殖饲料;水泥及其制品;燃油;天然气;损害臭氧层化学物品及其制品;生物化学制品;药品及医疗器械;化肥;部分化妆品;杀虫剂、毒鼠药、细菌;锯材;原木及树苗;书籍、课本;未加工宝石;银块、金条;钢材;车辆及其配件(自行车及手扶犁田机除外);游戏机;爆炸物等25类商品。需要出口许可证的商品有,活动物(含鱼及水生物);稻谷、大米;虫胶、树脂、林产品;矿产品;木材及其制品;未加工宝石;金条、银块等7类商品。2.投资:老挝实行国家专控的行业有石油、能源、自来水、邮电和交通、原木及木材制品、化学品、粮食、药品、食用酒、烟草、建材、交通工具、文化制品、贵重金属、教育。老挝对国产水泥、钢筋、洗洁净、PVC管、镀锌瓦、水泥瓦实行保护政策。
  鼓励类:老挝鼓励外国投资的行业包括,出口商品生产;农林、农林加工和手工业;加工、使用先进工艺和技术、研究科学和发展、生态环境和生物保护;人力资源开发、劳动者素质提高、医疗保健;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工业用原料及设备生产;旅游及过境服务。
  
贸易投资的主管部门及相关法律
  1.投资:老挝的工贸部、计划投资部、政府办公厅分别负责外国投资中的一般投资、特许经营投资和经济特区投资。现行的外国投资法律有《投资促进法》和《投资促进法实施条例》。2.贸易:老挝贸易主管部门是工业与贸易部,该部下设省市工业与贸易厅、县工业与贸易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制订、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发展与各国、地区及世界的经济贸易联系与合作,管理进出口、边境贸易及过境贸易,管理市场、商品及价格,对商会或经济咨询机构进行指导以及企业与产品原产地证明管理等。
  与贸易相关的主要法律有《民法》《投资促进管理法》《关税法》《企业法》《进出口管理令》《进口关税统一与税率制度商品目录条例》等。
  
其他相关法律规定
  1.税收法律规定。老挝实行全国统一的税收制度,外国企业和个人与老挝本国的企业和个人一样同等纳税。老挝共有6个税种,其中间接税含增值税和消费税2种,直接税含利润税、所得税、定额税、环境税、手续和服务费等5种。除利润税按季度纳税,个人所得税逐月缴纳外,其他税种的报税时间为每年的12月31日。薪金、劳务费、动产和不动产所得、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所得等必须缴纳所得税,具体税率以30万基普为起征点;利润税从6000万基普起征,税率按35%计征;增值税在消费环节征收,消费者在购买产品的同时,需额外支付产品进项价格10%的增值税。
  老挝政府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给予投资优惠政策:一类地区,指没有经济基础设施的山区、高原和平原,免征7年利润税,7年后按10%征收利润税;二类地区,指有部分经济基础设施的山区、高原和平原,免征5年利润税,之后3年按7.5%征收利润税,再之后按15%征收利润税;三类地区,指有经济基础设施的山区、高原和平原,免征2年利润税,之后2年按10%征收利润税,再之后按20%征收利润税。免征利润税时间按企业开始投资经营之日起算;如果是林木种植项目,从企业获得利润之日起算。除此之外,企业还可以获得以下优惠:在免征或减征利润税期间,企业可以获得免征最低税的优惠;利润用于拓展获批业务者,将免征年度利润税;对直接用于生产车辆配件、设备,老挝国内没有或不足的原材料用于加工出口的半成品等进口可免征进口关税和赋税,出口产品免征关税;对用来进口替代的加工或组装的进口原料及半成品可以获得减征关税和赋税的优惠;经济特区、工业区、边境贸易区以及某些特殊经济区等按照各区的专门法律法规有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
  2.劳工法律规定。老挝《劳动法》规定,员工每周6天,每天不超过8小时,或者一个星期不超过48小时;加班需征得工会或劳工代表及本人同意,加班时间每月不超过45小时或每天不超过3小时,除紧急情况下(如灾害或者对劳动单位造成巨大损失等)禁止用工单位要求员工连续加班。劳动者有权每周休息1天,时间可协商确定;法定休息日休息。工作满1年及以上者,可以申请休15天年假。解除劳动合同,用工者解除体力劳动者的合同需提前至少30天、解除专业技术劳动者的合同需提前15天告知对方。
  老挝的《外籍劳工引进和使用管理决定》规定,进入老挝务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具有一定技能。需要引进外籍劳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老挝劳动社会福利部劳务司递交引进申请并注明所需数量、专业、时间等内容,获得批准后,用工单位须持相关材料到劳务司进行劳工登记。外籍劳工在老挝工作的期限为半年或一年,需要延期者须办理延期手续。另外,按老挝《外国投资促进管理法》规定,外国投资者使用外籍劳工,长期工作者、体力劳动者不能超过本企业劳工总人数的10%,脑力劳动者不能超过20%;临时工作者根据相关部门批准确定。
  3.土地法律规定。按照老挝《土地法》的规定,老挝实行土地公有制,禁止交易土地所有权,地产市场的交易仅限于土地使用权交易。外国人、无国籍人不能享有土地的使用权,仅享有土地租赁权。外国人如果需要从老挝公民手中租赁已开发的土地,要由土地所在地的省、市或特区政府向财政部建议审批。根据投资的项目、产业、规模、特性确定租赁期限,租期最高不得超过50年,但可按政府的决定视情形续租。
  4.环境保护法律规定。老挝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实施令》《水和水资源法》《水和水资源法实施令》《环境评价条例》等。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项目投资需要进行环境保护评估,根据项目不同评估范围有所区别。违反《环境保护法》的,情节较轻者处以教育、罚金,情节重者可按相关民事法律和刑事法律进行处罚。
  5.工程承包的法律规定。依据老挝的法律规定,外国自然人不允许在老挝承揽工程项目,但没有对于外国承包商承包工程的领域作出限制。除对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援助项目及部分国家投资项目实行严格的招标制度外,其他项目一般采取议标形式。
  
外国投资的方式及流程
  外国投资者可以按照以下三种方式到老挝投资:“协议联合经营”、与老挝投资者成立“混合企业”和“外国独资企业”。“协议联合经营”是指老挝投资法人与外方在不成立新法人的基础上联合经营。“混合企业”是指由外国投资者和老挝投资者依照老挝法律成立、注册并共同经营、共同拥有所有权的企业。外国投资者所持股份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30%。“外国独资企业”是指由外国投资者独立在老挝成立的企业,形式可以是新法人或者分公司。从企业形式的角度看,在老挝设立企业的形式包括私营企业、股份企业和公司。股份企业分为一般股份企业和有限股份企业两种;公司分为有限公司(含一人有限公司)和大众公司两种。有限公司股东人数在2~30人之间;只有一个人持股的有限公司叫“一人有限公司”;大众公司指由9个以上股东成立并可以自由转让股权和对外公开销售股份的公司形式。
  另外,老挝开展BOT(建设-经营-转让)项目的行业主要有水电、矿产、地产等,特许经营年限水电行业一般为25年,矿产业为30年。
  注册企业需要到老挝工业贸易部,或省、直辖市工业贸易厅的企业注册办公室申请外国投资许可证,递交企业注册申请书、企业名称许可证、成立协议、企业章程及授权书等。
  
赴老挝贸易投资的注意事项
  老挝的法律制度相对较为健全,但很多法律还处于修改中。同时,对于政府给予的优惠措施,需要找到相关法律依据。在执法的过程中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
  老挝劳动力相对不足,劳工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均有待提高。当地公民大多不愿加班,需要赶工期、赶时间的项目推进难度较大。由于老挝本土劳动力的不足,中国项目承建商需从国内带出劳务,涉及到在老挝办理居住证、就业证、多次往返证等问题,证件费用昂贵,企业需认真核算成本。
  老挝政策根据外国投资涉及行业、地区等的不同,确定的优惠也不尽相同,应全面了解,客观分析。
  老挝政府资金短缺,项目资金主要来源于国际援助、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及外商投资,政府财政资金主要用于项目配套。项目经营方式有带资承包、出口买方信贷、BOT、资源换资产等,我国企业需研究各种不同项目类型、不同资金渠道,注意规避支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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