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浙江省的全国人大代表叶新华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电池回收利用管理的建议》。
该建议案表示,截止2017年底,我国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已超2.5亿辆,电动三轮车保有量超过5000万辆。电动自行车还在以每年3000多万辆的速度在增加。为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轮车提供动力的主要是铅酸电池,占比高达95%以上。
铅酸电池的使用寿命一般只有一到两年,产生了数目巨大的废旧铅酸电池。铅酸电池中的铅和铅的氧化物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危及人体的神经系统、消化系统、造血系统、肾脏等的健康。其污染具有周期长、隐藏性大等特点,潜在的环境危害十分严重,处理不当,极易造成二次污染,造成不可逆的生态灾害,比一般的尾气、废气和废水危害更大。
目前废旧铅酸电池的回收、存储、运输、处理、再生利用等各环节仍处于混乱状态,环境风险极大。不少废旧回收者为减轻重量,直接把铅酸蓄电池中的有毒电解液倒在空地上或沟渠中,或倒进厕所进入城市下水道中。小型回收利用企业在回收利用过程中由于工艺简单,同样对环境造成了不可逆的损害。
对此,叶新华认为,加强监管已刻不容缓,并提出了4个方面的建议。
一是国家有关部门要尽快出台具体、可操作性的铅酸废旧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明确生产者的责任和监管者及其责任。
二是建立健全回收体系,确保废旧铅酸电池的有序回收和安全、环保、资源化利用。建立废旧铅酸电池回收的准入门槛,严禁一般废旧回收人员收购废旧电池,制订规范,采取收取押金、回购、以旧换新等措施,引导消费者前往正规回收网点更换和交回废旧电池。
三是制订扶持政策。对正规回收网点以及规范的废旧铅酸电池再生利用企业给予税收、财政资金的支持,确保正规回收网点和规范再生利用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四是加强监管,落实生产者的回收、利用责任,同时严厉打击非法回收、拆解、处置废旧铅酸电池的个人和企业。对环境造成严重损害的,要按国家相关法律严肃追究其刑事责任,以起到震慑作用。负责监管的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管,确保铅酸电池的回收利用处于严密的可控状态,实现安全、环保、高效地利用,防止污染环境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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