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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运输扼颈之忧

作者: 焦鹏 发表时间:2018-04-27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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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结电煤双轨制,已然成为近期牵动煤与电乃至相关行业视线的一个焦点。对于终结电煤双轨制,煤与电都是既有期盼,也有担忧。煤电两大行业对终结煤电双轨制,最大的担忧就是铁路体制改革滞后的扼制。
  闻知国家权威机关即将推出电煤价格双轨制改革方案的消息后,中电联就提出,在没有解除铁路运输制约前,“电煤价格并轨”改革应当将“所有电煤重点合同转为中长期合同,大部分市场煤合同转为中长期合同”。同时将“电煤运输全部列入国家重点运输计划且将运力主要配置给发电集团,铁路部门优先调度安排电煤运输。”
  而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濮洪九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公开表示,解决双轨制比较担心的就是运力,终结电煤价格双轨制“铁路也要改革”。
  煤与电两家的担心不是多余的。铁路运输扼颈之忧,实在不可淡看。
  一者,煤电两家都受到铁路的制约,没有铁路的相应改革电煤改革难以成功。煤炭是大宗松散物资,无论是作为煤炭生产企业的煤矿,还是煤炭利用企业的电厂,都必须依靠铁路运输将煤炭运出运进。铁路运输量占据煤炭运输总量六成以上,而电煤又占了煤炭运输的一半。铁路运力本来就供不应求,铁路企业又垄断着运力资源,在电煤价格放开而铁路依然保持垄断的情势下,铁路系统在利益驱动下的寻租,强势之下不承担违约责任,都很难避免。
  二者,重点合同煤是与铁路运输计划挂钩的,取消重点合同煤后运力保障是个问题。诚如重庆能源集团一家公司运销部披露的那样,过去的订货会实际上就是订运力,没有运力保障,重点合同煤没法兑现,传说的未来的“长协煤”也难以兑现。终结电煤价格双轨制,意味着原有的重点合同煤运力保障也将随之取消。煤电企业不能不担心,没有铁路运力保障,电煤改革还能顺利推进吗?
  在铁路垄断不能根本消除之时,解决电煤铁路运输制约的可取建议,一个是濮洪九的建议:推进铁路改革,在铁路运力计划制定上,采取上一年实际运力作为下一年分配基数的方法。且签订合同,不应车到了没有煤就罚煤矿,有煤时车不来,铁路却不承担责任。
  另一个是国务院研究室综合经济司副司长范必的建议:将铁路运力纳入市场交易。建立公开透明的铁路运力交易市场,减少铁路运输中的寻租行为,降低电煤物流成本。有关部门应当对电煤运力单独制定运输计划、单独考核、单独定价。可以考虑选择大秦、朔黄等煤运专线进行“网运分开”试点,先核定铁路电煤的基础运价,成立若干家铁路煤炭承运公司,将承运公司的运力作为交易品种,纳入全国电煤交易市场进行公开交易。
  市场化之路必须坚持,电煤价格并轨的改革之路不可动摇。煤炭改革、电力改革与铁路改革紧密相关,推进电煤价格改革也必须相应解决铁路体制问题。但我国铁路具有公益性和垄断性的双重特点,既必须面向市场,又必须提供公益服务。这决定了铁路的改革是一个两难命题。在无法进行根本性的改革之前,铁路运力计划的制定与兑现国家必须管起来;而通过吸引多元投资,可解决铁路建设资金不足,加快铁路建设进程,化解铁路运力不足的困扰,同时通过大规模建设特高压电网,实现“煤从空中走、电送全中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顽疾。

作者:焦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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