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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规范央企国有产权转让

作者: 曹雅丽 发表时间:2018-04-27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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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国资委日前发出《关于中央企业国有产权协议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央企进一步规范国有产权协议转让,强调央企之间协议转让国有产权应有利于做强主业。
  《通知》强调,中央企业之间、中央企业与地方国资委监管企业之间协议转让国有产权应由中央企业报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后实施,各中央企业不得自行扩大协议转让范围。对于由中央企业负责批准或依法决定的协议转让事项,审批权限不得下放。国资委表示,将每年组织对部分中央企业开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工作检查。 

    

作者:曹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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