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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资本运行模式 吉林国企改革开始攻坚

作者: wy 发表时间:2018-04-27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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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资本运行模式 吉林国企改革开始攻坚

                             图为吉林省特大型国企吉化集团鸟瞰图。
  
  吉林省日前相继下发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和《吉林省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指导意见》等首批改革配套文件,决心在“十三五”时期对国企改革进行攻坚,以促进全省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深入调整。
  国企改革成“十三五”重头戏
  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重要省份之一的吉林,自改革开放以来历经多次改革,国有企业一直是其经济增长的主力。与之相对应的,是民营经济比重偏低,所有制结构不均衡,从而严重制约其发展。特别是在近年来的调整转型期,结构不合理的现状尤其不能够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工业经济增速明显下滑。
  正是基于上述原因,吉林省在“十三五”发展思路中,把国企改革与服务业发展、现代农业发展、工业结构调整、扶贫开发一起,列为要取得突破的五个重点领域。中共吉林省委书记巴音朝鲁也多次表示,要在国企改革上实现新突破,有效激发国有企业内在的动力和活力。
  为此,该省在《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中,提出了六个方面的重点改革任务。即: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将全省地方国有企业划分为竞争类、功能类和公益类;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化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领导班子和人才建设。
  在《吉林省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指导意见》中,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改革举措。其基本原则是: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引资本与转机制结合起来,把产权多元化与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结合起来,探索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有效途径。
  完善制度,保护产权。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切实保护混合所有制企业各类出资人的产权权益,调动各类资本参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积极性。
  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坚持依法依规,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交易规则,科学评估国有资产价值,完善市场定价机制,切实做到规则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强化交易主体和交易过程监管,防止暗箱操作、低价贱卖、利益输送、化公为私、逃废债务,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宜改则改,稳妥推进。对通过实行股份制、上市等途径已经实行混合所有制的国有企业,要着力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资本运行效率上下功夫;对适宜继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一企一策,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确保改革规范有序进行。尊重基层创新实践,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做法。
  国资委先革自己的命
  深入剖析吉林省此次国企改革的诸多举措不难看出,针对省内国资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两个《意见》立足破除体制机制障碍,首先,力求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上要有所突破,也就是“国资委要先革自己的命”。
  针对体制上的突破,吉林省国资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以往吉林省国资监管体系不健全,除省国资委外还有多个部门分管其他省属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和工作规范长期不统一。而此次《意见》要求,将机关事业单位所属的国有资本全部由吉林省国资委统一监管。目前,吉林省国资委共监管13家省属国有企业,监管外的省属国有企业没有确切统计。该负责人坦然承认,“没有数据,本身就是个问题”。最近,吉林省国资委已制作好统计表,要对省属国有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彻底弄清数量。该负责人同时对中国工业报记者介绍说,之前常说国资委该管的没管,不该管的又管得太多。今后国资委的监管职能要调整,首先是建立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加大对企业的放权力度,减少对企业的行政束缚,让企业真正拥有自主经营权。其次是对国有企业的监督要制定统一的规范,建立工作体系和强化基础管理。
  国有资本运行模式的改变是另一大突破。两个《意见》提出要打破行业、地域、层级和隶属关系限制,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采取划转、合并、分立、重组等多种方式,在一些重点行业和领域改组、组建若干投资运营公司。此类公司对所出资企业行使股东职权,自主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资本整合、股权运作等运营活动。组建后的投资运营公司实行一企一策。
  据上述负责人透露,此次吉林省国企改革的具体启动,就将以改组、组建投资运营公司为突破口,首批将在农业、林业和旅游领域整合相关国有企业股权和资源,改组、组建3个投资运营公司。在分类推进兼并整合、改制重组和清理退出的基础上,取得经验后陆续在金融、能源和投融资、交通、水利等行业推广。
  第三个重点突破是对国有企业负责人施行分层分类管理,即省属投资运营公司和重点骨干企业的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监事会主席由省委管理,经理层副职由董事会选聘和管理。这样,既落实了董事会的法定权利,亦体现了市场化的改革方向。
  除此之外,吉林省在两个《意见》中还提出,鼓励非公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非公有资本投资主体可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扩股以及企业经营管理。
  提倡引入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合资合作,鼓励国企通过海外并购、投融资合作、离岸金融等方式,利用国际市场、技术、人才等资源和要素,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深度参与国际竞争和全球产业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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