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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名单公示

作者: 焦鹏 发表时间:2021-02-27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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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32号),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评估工作的通知》,经过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预审、专家评审,遴选出25个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们联系。
  
  公示期:2015年12月15日-2015年12月31日
  联系人:梅扬、姚磊
  联系电话:010-68208245、68208273
   
  附件: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名单
 
  北京市、天津市、大连市、上海市、南京市、徐州市、苏州市、杭州市、合肥市、马鞍山市、芜糊市、福州市、厦门市、淄博市、郑州市、武汉市、株洲市、深圳市、佛山市、南宁市、重庆市、成都市、兰州市、银川市、克拉玛依市。

作者:焦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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