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针对性地加强2017年元旦、春节和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省政治协商会议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排查治理突出食品安全隐患,严防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全省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主动出击,上下联动,扎实开展各项整治行动。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针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抽查。全省系统以问题为导向,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节日和旅游度假消费集中区域,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食品展销会、庙会等节日聚集活动场所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和专项抽查。检查工作以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凉菜制作、生食海产品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食品留样等为重点环节。对提供年夜饭及承办大型聚餐活动的单位执行备案制度,掌握、登记准确数量、接待人数,严禁其超负荷供应食品,对所有承办年夜饭超50桌的餐饮服务单位,派监管人员全程跟踪监督。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聚餐行为,严肃登记备案和现场指导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增强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食品安全意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严防问题食品流向餐桌,确保“舌尖上的安全”。锦州市委书记王明玉,葫芦岛市副市长朱云亲自带队进行重点场所检查。
(二)采用“双随机”手段监督检查热销食品和节令性食品。针对节日消费特点,采用“双随机”监管手段,加大对乳制品、肉制品、酒类、米面粮油、饮料、糕点、调味品等热销食品和节令性食品的监督检查。按照国家总局及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建立“两库一清单”,创新采用“食品销售重点抽检库+食用农产品重点抽检库+获证销售者库+1”的模式抽取检查对象。目前,根据统一安排,14个市各检查30个食品经营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派出7个督导组,每组督导2个市,在每个市再抽查3个食品经营单位,共“双随机”检查462家食品经营单位,其中包括大型销售企业105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149家,小型食品销售者238家,共检查项目2048项,发现问题项258项,都及时进行整改。切实加大对保健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严防不合格保健食品流向市场。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两节”、“两会”期间保健食品消费提示宣传工作,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选购保健食品,确保“两节”、“两会”期间保健食品安全。通过上述手段,切实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强化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确保食品安全问题可追溯。铁岭市副市长岳泽慧、盘锦市副市长潘元松亲自带队进行“双随机”检查。
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工作
以旅游景区、车站、码头、城乡结合部、农村为重点区域,以非药品冒充药品、制售假劣中药饮片或中药制剂、互联网售药,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违规销售国家有特殊管理要求的药品等行为为检查重点,强化对药品购进渠道、冷链管理等质量安全风险点的监督检查,重点打击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非法回收销售药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对避孕套、隐形眼镜、电子血压计、血糖仪及试纸、物理治疗和敷贴产品等家用医疗器械的监督检查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按照互联网销售监管要求,做好节日期间网上药品销售监管,及时消除流通环节用药安全隐患。强化对化妆品经营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紧密结合节日消费特点,以商场、超市、化妆品专营店和美容美发单位为重点,加强对化妆品的合法性、产品质量、进货渠道、标签说明书的检查。
开展“你点我检”监督抽检,并向社会公示结果
为提高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日常监管工作指向性,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真正服务于民,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你点我检、问计于民”的形式,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节前大宗消费食品监督抽检。向全省14个市25个县区百姓发放监督抽检调查表1250份,并根据调查结果确定了本地居民选定的高风险食品品种、项目和环节进行节前监督抽检。本次抽检的主要品种包括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和餐饮食品等节日消费量大的食品,共19大类487批次食品。其中合格食品477批次,不合格/问题食品10批次,不合格/问题率2.05%。主要集中在蔬菜制品(3批次)、肉制品(4批次)、餐饮食品(1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蜂产品(1批次)。不合格/问题情况主要包括微生物超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问题食品,采取下架、封存等措施,控制不合格/问题食品,并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予以查处。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对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易发、多发的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实施排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过期、回收食品或原料加工制作食品,售卖超过保质期、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问题企业和商品立即采取责令停止经营、下架等强制措施;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认真做好群众投诉举报受理和媒体披露的食品药品违法违规问题核查工作,鼓励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维护合法权益。
加强科普宣传工作,引导社会共治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年货市场、农村大集、民俗活动等节日特色场所以及网站、微信等互联网渠道,加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教育和引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使用假冒伪劣食品原材料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严格规范经营行为。积极开展“寻找笑脸就餐”宣传活动,增强公众健康消费意识,告诫广大群众如何安全就餐。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加强正面宣传力度,维护社会稳定。及时发布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及消费提示警示,提醒食品企业注意原料采购及生产环节隐患,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推广“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暴饮暴食有害健康”等科普话题的宣传,营造人人关注、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良好社会氛围。其中锦州市局在锦州电视台、锦州日报开辟“锦州市食品药品安全曝光台”,震慑了不良商贩。
强化应急值守,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全省系统健全值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随时做好应对处置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准备。所有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履职尽责,确保联络畅通,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同时密切关注食品药品安全舆情动态,及时核实分析、研判回应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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