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于2010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
据了解,该标准对食品和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层数、空隙率和成本等指标做出了强制性规定,分别是包装层数3层以下、包装空隙率不得大于60%、初始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总和不得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20%。同时,针对饮料酒、糕点、保健食品、化妆品等过度包装现象较为严重的商品,标准指标要求还进行了相应调整。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国家标准实施后,所有食品的包装都会受到限制。此国标的实施将有利于相关政府部门加强对厂商的监管,引导消费者购买适度包装商品,鼓励消费者践行低碳消费观念,为国家节能减排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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