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力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本土家电企业均使出浑身解数,为消费者提供各种便捷服务,以获取消费者的好感,从而赢得更大的市场份额。
2月25日,在商务部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发布了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以来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9省市回收旧家电达717.1万台
姚坚表示,家电以旧换新工作自2009年8月中旬正式启动,进展比较顺利。截至2010年2月20日,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福州、长沙9个试点省市家电以旧换新共回收旧家电717.1万台,销售新家电662.6万台,销售额达262.8亿元。
同时,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对春节家电的旺销可谓居功甚伟。春节期间,在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和企业促销等多方面因素的刺激下,家电市场销售火爆。据统计,2月5~20日,家电以旧换新回收旧家电72.6万台,销售新家电73万台,销售额达29.5亿元。
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可以追溯到2009年5月19日。当时,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北京、上海、天津等9省市开展5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试点,对购买新家电的消费者给予10%的价格补贴,全年安排20亿元资金用于家电以旧换新补贴。
根据国务院会议精神,以旧换新试点涵盖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等5类家电产品,试点地区包括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和福州、长沙。对交售补贴范围内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消费者,原则上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分品种确定最高补贴额度;对回收补贴范围内旧家电并送到拆解处理企业的运输费用,给予定额补贴。
以往国内家电企业也开展过家电以旧换新,但大多定位于市场营销活动,实质上是以折扣价从消费者手中购买自家的旧产品,影响力较为有限。国家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来支持以旧换新,促进了城市市场家电产品的消费升级和中高端产品的销售。
以旧换新政策效果明显
姚坚进一步总结说,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效果明显,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促进了家电消费,有效拉动了内需。政策实施以来,全国9个试点省市以旧换新实现新家电销售额,占其五类家电品种销售额的近1/3,占家电销售总额的1/5左右。
二是引导居民消费升级,改善了民生。截至目前,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使消费者享受财政补贴26.5亿元,受惠家庭600多万户,其中多数为中低收入群体,老百姓得到实惠;此外,销售的新家电平均价格在4000元/台,多为中、高档产品,更新换代、提高消费层级的特征十分明显,改善了百姓生活质量。
三是推动了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了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截至目前,9个试点省市共回收旧家电720多万台,拆解五大类旧家电近350万台,拆解率达49%左右,回收的废旧家电,可产生废钢铁、废塑料、废铜等再生资源12多万吨,不仅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而且防止了环境污染。
此外,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还对带动就业增长、促进家电产能利用、提高商贸企业经营效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据统计,家电以旧换新从业人员已达30多万人,在销售、回收、拆解等企业新增就业人员中,70%以上是农民工和城市下岗人员。同时,消费者享受财政补贴22.8亿元,受惠家庭600多万户,其中多数为中低收入群体。
不久前,商务部商贸服务司司长邸建凯在接受某媒体采访时也曾表示,5类家电产品中,电视机以旧换新最为消费者青睐,其次是洗衣机、冰箱、空调。销售的新家电平均价格在每台4000元左右,大多是中、高档产品。可以说,国家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来支持以旧换新,带动了城市市场家电产品的消费升级和中高端产品的销售,并推动了家电产品进村入户。
增加试点省份 完善现有政策
据了解,按照国务院要求,2010年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范围,将由9个试点省市向具备拆解能力、符合有关条件、具有实施意愿的省份推广。各省(区、市)政府在符合相关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提出申请。
目前,商务部正会同有关部门着手研究,力争尽快启动相关工作。此外,商务部和有关部门还将对现有政策继续进行调整完善,加强政策协调,增加回收企业运费补贴和拆解企业补贴,兼顾好回收、销售、拆解、利用等各方利益。业内人士认为,这将促进城镇居民消费升级。
获悉这一信号,各地也纷纷开始筹划新一轮的以旧换新。
以广东为例,广东省相关部门负责人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广东近期将召开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调整的会议,会议时间应该是在3月份。政策调整将考虑适当提高单纯回收企业旧家电运费补贴标准,并增加拆解企业作为补贴对象。其中,广州计划增加1家定点拆解企业,以便缓解广东目前只有1家拆解企业的困境。这意味着回收和拆解等薄弱环节存在的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据媒体透露,新的调整方案目前已初步形成。根据此方案,单纯回收企业运费补贴在原有基础上每吨提高10元,回收企业获得的最高运费补贴将达到每吨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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