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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联王志轩:深度剖析“零碳园区”

来源:中国工业新闻网 发表时间:2024-12-16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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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展示重庆万盛经开区在区域发展、产业集聚及投资环境等方面的综合优势,12月13日,重庆万盛经开区与协鑫零碳公司联合主办“零碳园区·新源未来”生态伙伴大会,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华北电力大学新型能源系统与碳中和研究院院长王志轩作为嘉宾出席大会,并就零碳园区与新型能源体系构建协同发展激发产业发展新动能发表观点。


王志轩表示,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经济社会深刻转型,不断探索新发展模式的新写照。零碳园区建设是实现双碳目标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基本要求,新型能源体系构建是支撑零碳园区建设及实现双碳目标的基本保障。

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内容与零碳园区建设基础相辅相成

什么是零碳园区?王志轩指出:包括工业园区在内的经济开发型园区,是国家或地方政府根据自身条件和发展需求,优化功能布局,在划出一个特定区域内,突出产业特色,聚集创新资源和各种生产要素,优化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有效行政手段,培育新兴产业、推动区域现代化建设等重要使命的,并具有长效的、全局带动作用的创新性经济单元。园区发展,是随着时代进步而不断创新其形式和机制。成功的园区,代表着先进生产力的“基因”,代表着未来产业发展的方向。

零碳园区的基本含义可以理解为:根据不同功能园区的特点,在产品边界,或者地理边界,或者组织边界,或者行政管理边界内,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为零或者接近为零。由于温室气体排放对气候变化的影响是全球范围,《巴黎协定》中规定的国家自主贡献(NDC)范围是全国范围,且碳排放权交易、经认可的自愿减排机制(CER)也是国际气候治理体系中认可的低成本减碳政策工具,因此,零碳园区的含义中也应当包含通过市场购买配额或者CER抵销的内容。具体的零碳或者低碳园区的概念,是温室气体的零排放还是二氧化碳的零排放,一方面需要由政府部门根据不同的特点园区,通过标准化的机制加以明确;另一方面,自愿性零碳园区的建设也可以根据各自的意愿和目的自行确定,但应当向社会声明,以免引起误解。

在IPCC的报告中(IPCC1.5摄氏度特别报告术语表),碳中和的基本含义是二氧化碳净零排放,即人为排放的二氧化碳与移除之和为零;碳达峰是发展中国家努力尽快使全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不再升高。从这个意义上讲,碳达峰是实现碳中和的首要任务,零碳或近零碳园区、低碳园区的建设,是我国当前全力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任务的重要措施。在我国双碳目标的要求下,老园区的改革与创新、新园区建设和发展,其零碳/低碳属性是新质生产力要求下园区发展的基本特性之一。

产业发展新动能,指的是新质生产力要求下的先进生产力、绿色生产力,我国的新能源电池、新能源产业、新能源汽车“新三样”是发展新动能,而与其特征相一致的均可称之为新动能。有些新动能已经成为产业发展的主力军,有些正在形成,如新型储能、构网性技术、数字技术等等,有些还在孕育之中。零碳园区与新型能源体系的结合正是新动能产生的环境和肥沃的土壤。

2021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我国双碳“1+N”政策体系的两个顶层设计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在这两个顶层设计文件中明确:“开展碳达峰试点园区建设”、“推广园区能源梯级利用等节能低碳技术”。在“行动方案”中明确:“实施园区节能降碳工程,以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集聚度高的园区为重点,推动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打造一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节能低碳园区”、“建设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化发展”。“加大中央对地方推进碳达峰的支持力度,选择100个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和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对试点城市和园区给予支持,加快实现绿色低碳转型,为全国提供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在党的二十大报告第十部分为推进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其第四节为“要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而“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是其中的主要内容之一。可见二者的高度关联性。

在“1+N”政策体系顶层设计及二十大报告的指引下,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策先后配套发布了数以百计的多项具体政策、规划、标准,极大促进了园区的低碳、零碳的改造、建设和发展。为零碳园区和新型能源体系构建,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坚实的政策支撑。充分说明了,低碳零碳园区的建设以及新型能源体系的建设都是促进双碳目标实现的基本要求,而新型能源体系的建设内容是零碳园区建设的基础内容与关键环节,二者相辅相成,互为促进。


促进新型能源体系与零碳园区协同发展的建议

一是零碳园区的建设与新型能源体系融合发展,以及激发产业新动能,要同步规划、互为支撑,科学实施。零碳园区的生产、经营活动是以能源为基础驱动的,能源流贯穿园区的整体生命周期。作为园区的基础设施,必须优先考虑当地的零碳、低碳能源的生产和使用,并形成与电网、多元能源安全保供的格局。对于一个在地域上封闭或相对封闭的园区,也可以规划设计新型零碳/近零碳能源系统,支撑园区的运行和发展。能源系统连接着供应和使用的各个环节,涉及到技术、产业到管理的各个方面,只有做到同步规划,才能做到优势互补,使企业效益、园区效益和社会(降碳)效益的统一。

二是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给协同发展给予必要的扶持,促进培育产业新动能。零碳园区不同于传统的园区,零碳要求将极大改变传统的生产方式、商业模式、管理模式。原有的园区发展评价指标将难以适用。要根据园区的特性以及在全局中的功能,建立新的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评价指标体系。有了评价指标体系也才能衡量规划的科学与否。

三是要有科学的碳核算体系。做好“双碳”工作的20字基本方针的前四个字为“全国统筹”,这与二氧化碳排对气候的影响不分地域、二氧化碳排放与能源发展战略布局密切相关、以及碳流贯穿于经济活动全过程的特性有关。对于零碳园区的建设,它可以是整体中的一个部分,也可以是与整体有密切联系的部分,关键是要厘清边界。厘清边界是碳核算的基础性和前提性工作,否则零碳园区会流于形式,或成为一笔糊涂账。碳核算工作具有全局性和系统性特点,不同要求的零碳园区,对其上下游碳流核算要求不同,采用的碳核算方法不同。如,采用什么范围的碳排放因子或者碳足迹因子;再如,不同的产业、不同的产品,涉及到不同的温室气体可能不同。因此园区的碳核算要坚持服务全局,科学、规范、实用为原则。

四是要有针对性的政策支撑。园区的效益不仅体现的是现实的效益,更是整体效益和长远效益,尤其是在面向未来的产业发展上,而向零碳的综合发展,需要更加鼓励创新。这些特性使得新动能也会有新风险,为了鼓励企业和园区创新,在产业培育期政府要更多地给予政策的扶持。同时,在园区的公共服务方面,如零碳园区的系统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指标研究等方面要给予高度重视和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支持。

编辑:龚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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