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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能源领域的改革:稳步推进、不断深化

©原创 发表时间:2024-11-13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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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着力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深化能源领域改革做好现代能源经济这篇大文章”专场。

据介绍,今年3月,内蒙古成为全国首个新能源装机突破1亿千瓦的省区,到年底将达到1.3亿千瓦以上,提前一年实现超过火电装机的目标。此外,内蒙古今年实施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新能源项目2727万千瓦,完成治沙面积238万亩。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局长介绍,内蒙古自治区明确17项能源领域的改革任务,目前3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其余项目正在有序推进。内蒙古重点围绕紧抓快干新能源、传统能源转型升级、能源惠民便民三个方面推进深化改革。

新能源深化改革方面,建立新能源开发新机制,制定出台加快新能源和电网工程审批建设13项措施。创新新能源投资合作机制,支持央企、国企和民营头部企业合作投资开发新能源。完善绿电就近消纳机制,优化六类市场化消纳新能源政策。

传统能源转型升级深化改革方面,完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机制,加快智能煤矿、绿色矿山建设,推进煤电机组节能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优化电力市场机制,努力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提供“绿色电、便宜电、可靠电”。完善能源保供机制,推动设立内蒙古煤炭交易中心,完善电力需求侧响应市场化补偿机制。

能源惠民便民深化改革方面,协同推进温暖工程,落实“先立后破”“以供定改”“确村确户”的工作要求,推进“煤改电”设备通电工作,完成电采暖设备通电25.7万户,在供暖季前完成全年任务。推进获得电力改革,全面推行“刷脸办电”、“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三省”(省力、省时、省钱)服务,办电时间压减30%以上,“三零”“三省”服务惠及用户21万户、节省投资超过27亿元。

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聚焦体制机制、统筹布局、创新合作三个方面,在完成好已经确定的17项改革任务的基础上,大力度持续抓好能源领域改革工作,聚焦体制机制深化改革,进一步释放发展活力。

针对增强新能源消纳能力,在六类市场化政策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光热、氢氨醇一体化、绿色交通等政策措施;针对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完善落实油气资源开发合作机制,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力度,加快煤制油气等现代煤化工项目建设;针对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加强绿证交易与能耗双控、碳排放管理等政策有效衔接,加快多能互补的综合能源站建设,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

统筹新能源与新能源装备制造业、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传统能源融合互促发展布局,着力打造国家级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实施强网、联网和外送工程,加快电网项目纳规、核准,实施增量配电网、微电网消纳新能源试点,推动“新能源+矿区生态治理”耦合,探索建立绿电、绿氢耦合煤化工产业链,推广油气田绿电应用、“天然气+风光发电”等融合发展模式。

聚焦新型电力、新型储能、氢能等前沿领域,推动设立国家级能源创新平台;加快布局绿色智算中心、超算中心,积极承接和发展高载能、高技术、高效益、低排放“三高一低”产业;开展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培育壮大新能源智慧运维和能源环保服务业,构建能源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推动电力、油气管网等能源基础设施跨区域互联互通和能源资源互济互保,加紧协调沙戈荒大基地和外送通道纳规建设。

编辑:袁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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