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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通报七起分布式光伏并网接入等典型问题

©原创 作者: 郭宇 发表时间:2024-10-23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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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能源局加强对分布式光伏并网接入的监管,将其作为2024年电力领域综合监管和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为推动分布式光伏健康发展,国家能源局通报了2024年电力领域综合监管和日常监管发现的七起分布式光伏并网接入等典型问题。

其一,办理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时限普遍超期。如山东省烟台市某供电企业受理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中,超规定时限答复并网接入意见的工单占比较高,甚至有项目从提交并网申请到受理长达83天,严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其二,违规扩大分布式光伏接入红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某供电企业因生物质等集中式新能源电厂向220千伏及以上电网反送电,将对应区域分布式光伏承载能力判定为零,限制了分布式光伏项目接入电网。

其三,办理分布式光伏项目更名过户业务不规范。河南省驻马店市某供电企业表计管理存在漏洞,光伏项目更名过户管理不善,影响了分布式光伏项目公平接入电网。

其四,未按规定向个人户用光伏用户提供代备案服务。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某供电企业未履行代备案职责,所有个人户用光伏均由用户自行备案,增加了备案负担。

其五,将分布式光伏项目接入系统工程交由业主投资自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某供电企业让部分分布式光伏项目业主投资自建接入系统工程,增加了项目投资成本。

其六,结算分布式光伏电费时限超期。安徽省合肥市某供电企业分布式光伏电费延迟结算,影响项目收益。

其七,违规备案分布式光伏项目。四川省眉山市某区发展改革局在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中擅自增设前置条件,对民营企业区别对待,造成分布式光伏市场壁垒。

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典型问题暴露了部分电力企业和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前期备案、接入电网等方面的问题,制约了分布式光伏发展。各电力企业和相关单位应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接入电网服务效率,促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

分布式光伏作为清洁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实现我国“双碳”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国家能源局此次通报典型问题,将有力推动分布式光伏行业规范发展,为我国能源转型注入新的动力。

作者:郭宇

编辑:袁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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