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绝不仅仅是实验室里的研究,而是必须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动力”。2017年10月,科技部印发《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指引》,明确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条件之一是要有较好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基础和突出的示范特色,技术市场交易额等主要指标实现持续增长。
建设郑洛新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既是落实中央关于中部地区有序承接产业转移、建设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基地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郑洛新自创区建设与发展的内在要求,对有效支撑河南省打造中西部地区科技创新高地、内陆开放高地具有重大意义,对于洛阳来讲,我们有条件有优势:一是科技成果基础雄厚。全市目前拥有央企科研院所和军队科研机构14家,国家级创新平台95个,国家重点实验室5个,省级新型研发机构17家,拥有本土两院院士5名,先后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51项,“十三五”期间全市技术合同成交总额超200亿元,研发投入强度连续三年全省第一、连续两年超过全国水平。二是技术转移转化环境持续优化。出台了《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办法》《洛阳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关于支持高校院所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促进科技成果在洛转化若干政策》等一揽子配套政策措施。三是转化服务体系健全。在全省率先探索开展中试基地建设,推出科技“创新券”“科技贷”“天使投资基金”等科技金融产品,相继设立等各类创业创新投资基金7支,两次举办院士行活动,常态化举办科创成果直通车活动,全市各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59家,技术经理人(经纪人)503人。四是科技成果服务经济的成效明显。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由“十二五”末的31.7%提高至43.3%,“天宫”“蛟龙”“天眼”“大飞机”、国产航母、冬奥“冰丝带”等闪耀“洛阳创新力量”,盾构机、特种机器人、高速连接器、钢轨铣磨车等多项“洛阳制造”填补国内空白。
为进一步提升洛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辐射带动能力,强化对郑洛新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支撑,恳请给予郑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尤其是洛阳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一是出台中试基地建设的指导性政策,加大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力度,鼓励推动科技成果中试工作。
二是支持洛阳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在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完善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方式、推进技术和资本要素融合发展等方面进行先行先试,促进技术要素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三是加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类基金向河南投放力度,通过政府增信和适当让利,吸引社会出资和引导投向,为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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